第二节 婚俗
旧时的婚姻多为媒约之言,父母之命,儿女们一般是没有选择配偶权力的。双方订婚时,经媒人“丢订物”。订物多为钱财,女方向男方索“彩礼”。结婚时讲究所谓“催装礼”。男方送龙凤饼、肉、衣物等礼品,由媒人陪同送到女方家里。女方要将嫁妆交媒人一同带回男家,当晚,请一位父母双全丈夫健在的妇女到新房中安放被褥。娶亲时以“红”示“喜”,放鞭炮、打红灯笼,还请仪仗队和吹鼓手奏乐,新郎乘轿或骑马,或坐车,到了岳父门前,新郎被引至客房吃茶点。女方以插花戴到新郎帽子上,将披红挂在新郎身上或轿前。新娘多穿红绸衣服,头戴红花,脸敷香粉,唇抹口红,在迎亲曲中上轿。有的轿后还系一把水壶,不断滴水,谓“长流水”,取两家来往不断之意。新娘娶回,要绕村串庄。不准走原路谓不走国头路。新娘以红绸盖头,下骄后同新郎拜天地。此日,亲友都来致贺送礼。这时请德高望重者念喜歌,歌词都是吉庆的,诸如“新房一闪红花开,家有金斗供龙牌”。“相府门上挂彩绸,千金小姐配王侯”一类。新婚之夜闹洞房。入洞房之前,堂屋桌上放置核桃、枣、花生粟子(也有缝在被巴的),取夫妇合投到老,早生贵子之意。在安放被褥时,嘴里也说一些吉庆的话。解放后,随着时代的前进,这些旧时的风俗礼仪,逐渐消亡。父母之命,媒灼之言,逐步被自由恋爱所代替。大讲排场,索要彩礼等现象日益减少。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只要志同道合,就由其所在单位开证明信,到当地政府登记,结为夫妇。特别是近几年出现了旅行婚礼和集体婚礼。政府还号召“男到女家”落户,时兴了“女娶男”,这些都是新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