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9 8 0年9月1 0日,全国五届人大三 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厂 并于同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第十一号 令公布施行。
《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 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 得,都应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
不在中国境内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的个 人,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交纳个人所 得税。
征税项目有: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动 报酬所得;③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④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⑤财产租赁所得;⑥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所得。
《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 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 得,都应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
不在中国境内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的个 人,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交纳个人所 得税。
征税项目有: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动 报酬所得;③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④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⑤财产租赁所得;⑥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