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龙(1929 -200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生于胥各庄镇么家泊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八路军。解放战争时。
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排长、连长。在辽沈、平津、衡宝战役中屡立战功,升任为营长。1952年 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副团长、师侦察科科长。回国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团长、师长、军长,1979年参加了对越反击战。1985年任济南军区司令员。1988年 被授予中将军衔,1990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1991年 任成都军区司令员,1994年被授予 上将军衔,1994年从军队领导岗位退下来,1998年3月被选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11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李九龙身为高级将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李九龙虽离开家乡50余年,但非常热爱家乡,非常关心家乡经济建设,多次回乡向丰南党政领导献计献策,并帮助引进资金、引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