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间消防
第七章社会消防
第一节 民 间 消 防

消 防 组 织
        解放前,本县无官办消防机构,火灾全赖民间自防。稻地、宣庄、胥各庄、爽坨、小集、王兰庄等集镇及较大村庄,均建有群众性的“水会”或“火会”。其中历史较久、规模较大、消防设施较好、受益范围较广的有:
        一、稻地镇“十三火会”
        建于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由盐店商人吴衣园发起创立。原由翰安会、林安会、院安会、诚安会、保安会、永安会、远安会、庆安会、太安会、平安会组成,至光绪初年又增加了引善会、涌安会、盐安会,故名“十三火会”。受益范围61个自然村,建国后随着新的消防器材的出现,已不发挥作用。
        二、宣庄“十善水会”
        建于清同治五年(1866年),由绅商侯广平、张复兴发起创立,用宣庄10条街命名,总称“十善水会”即择善会、义善会、友善会、从善会、众善会、同善会、修善会、安善会、乐善会、福善会,受益范围64个自然村。解放后设备散失,未再使用。
        三、胥各庄天一水会
        建于民国12年(1923年),隶属于商会。由商会王立臣、白松泉等操办创立。在铁道南建水塔。用脚行(搬运工)作消防队,约100人,经费由商会从各商号提供。受益范围15个同业公会295 家商号。解放后随商会的解散而解体。
消 防 工 具
        主要消防工具为木制水压机,有大小两种。稻地、胥各庄为大水压机,约长6尺、高3尺,容水量2吨。配套工具有水柜、挠钩、铡刀、镩子、木制小码头(按放在河边提水用)。指挥工具有报警锣、指挥旗、马灯等。并建有器械库由专人保管。
消 防 制 度
        解放前定每年旧历正月二十九日(火神爷生日)为验火会。届时检查器械,修补工具,组织操练,带全部消防装备串街游行,以示团结救火之心,造成防火声势。
解放后,从50年代开始,全县各乡镇、机关学校、厂矿,普遍建立防火组织:小单位小组,3~5人组成,大单位称防火委员会,5~7人组成。其成员由本单位负责内保工作的领导干部担任,并配有各种防火器械,由专人主管,负责部署防火任务,检查防火设施。
        60年代以后,防火组织已普及到农村生产大队,规定防火制度,要求场园、粮库、柴栏均须设立防火水缸、水桶、锹镐、挠钩等器械。
        70年代以后,全县各级消防组织层层订立防火公约,定期检查落实。
        1980年以来,各级防火组织,均与当地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重大节日,结合安全检查,堵塞消防漏洞,消除火灾隐患。1985年全县已有125个单位建立起消防小组和消防委员会。其中有34个单位为易燃物集中的防火重点,共配备消火栓1156个,机动泵23个,各种消防器械2603 件。建有水塔12座,火柴、石油等易燃物专有库6座,灭火池58个,容水量52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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