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性别构成
第三章人口构成
第一节性别构成
        1986年,全县469 564人,其中男性245 528人, 47.72%□ 1990 年,全县504 922人,男性263 194人, 47.68%o 1993 年,全县508 003人,男性263 336人, 48.15%。3年男女性别比分别为109:100、108:100、 107,下同)。
        一、 结构略不平衡
        1986~ 1990年,全县人口性别结构略不平衡,男女性别比呈逐年小幅下降趋势,但 均超出103 - 107的正常范围,45岁以上人口男女性别比的不平衡现象尤为突出。1990 年,45-49岁年龄组男女性别比为121, 50-54岁年龄组最高,达到126。这种男女性 别比例失衡现象是历史上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重男轻 女、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起着很大作用。
        二、 婴幼儿和青少年性别比稍高于正常范围
1990年,0~4岁年龄组男女性别比为107,青少年性别比也大体在这个范围内。从 0~20岁几个年龄组来看,性别比较其它年龄组更接近正常值。这一情况说明,近年来 农村生育观念正在发生变化。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思想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形成 社会共识尚有待时日。
        三、 婚龄人口男女性别比低龄人口基本平衡
        20 - 29岁两个婚育高峰年龄组男女性别比为104和106。30-34岁年龄组为110。 40-49岁两个年龄组为110和121,男女性别比已明显失衡。
        四、男性多于女性
        全县人口男性一直多于女性(只是80岁以上人口,女性比例开始超过男性),不过 基本保持平衡状态。随着全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下降,少年儿童比重的降低, 男女性别比应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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