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党委党组
        一、机关事业单位党委
        为加强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经县委决定:从1988年7月到1990年12 月,在县直机关先后建立起6个党的工作委员会,为县委的派出机构。1988年以前, 县委、县政府两大机关设有机关党委。1988年6月,机关党委撤销。同年7月,分别设 立中共丰南县委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共丰南县委政府机关工作委员会。1990年3月, 两个机构同时撤销,恢复县直机关党委,1993年4月县直机关党委撤销,所承担工作 移交县委组织部。
        1989年2月,设中共丰南县委文卫系统工作委员会。下辖教育委员会、文化局、 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7个单 位的党组织。1990年3月,中共丰南县委文卫系统工作委员会撤销。
        1989年10月,设中共丰南县委农业系统工作委员会。下辖农林局、农机局、畜牧 局、水利局、水产局、气象站6个单位的党组织。1992年6月,随着中共丰南县委农村 工作部的建立,中共丰南县委农业系统工作委员会撤销。
        1990年11月,中共丰南县委金融系统工作委员会成立,同年12月,中共丰南县委 工业系统工作委员会成立。到1993年底县直机关只剩下了这两个工作委员会。全县机 关、企事业单位建党委的共15个。它们是中共丰南县交通局委员会、中共丰南县卫生 局委员会、中共丰南县粮食局委员会、中共丰南县公安局委员会、中共丰南县商业局委 员会、中共丰南县物资局委员会、中共丰南县城建局委员会、中共丰南县外贸局委员 会、中共丰南县工管委委员会、中共丰南县供销社委员会、中共丰南县轻工公司委员 会、中共丰南县纺织公司委员会、中共丰南县能源建材公司委员会、中共丰南县机电化 工公司委员会、中共丰南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
        二、 地区党工委及乡镇党委
        (—)地区党工委
        1986年,县内共分8个地区,设8个地区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的派出机构。 这8个区是胥各庄、宣庄、稻地、唐坊、小集、大新庄、钱营、柳树瞿阝。1991年5月, 撤销胥各庄地区党工委,1991年3月撤销了小集地区党工委,1991年11月撤销了宣庄 地区党工委,1992年10月,撤销大新庄地区、钱营地区党工委。到1993年12月,仅 保留唐坊和柳树鄱两个地区党工委,所撤销的6个党工委的职能由所在地区的乡镇党委 直接承担。
        (二)乡镇党委
        1986年,县内设30个乡镇,每个乡镇都设立党委。从1988年开始,为加快经济的 发展,先后撤销了 13个规模较小、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乡镇,分别合并到经济实力较 强的7个镇。1988年8月,撤销刘唐保乡、宋家营乡、西河乡、高庄子乡和兰高庄乡党 委。其工作由稻地镇、小集镇、柳树瞿阝镇和胥各庄镇来承担。1991年3月,辉坨乡并 入小集镇。1991年11月,撤销宣庄镇、董各庄乡、黄各庄乡、合并建立黄各庄镇,西 葛乡改称西葛镇。1992年10月,大佟庄乡、爽坨乡并入大新庄镇。毕武庄乡合并到王 兰庄镇。李毫子庄乡、五里屯乡合并到钱营镇。到1993年12月,县内设12个镇、5个 乡,其中胥各庄镇、侉子庄镇、黄各庄镇、稻地镇、小集镇、西葛镇、大新庄镇、钱营 镇、大齐各庄乡为县直属乡镇。柳树瞿阝镇、黑沿子镇、尖字沽乡、老王庄乡归柳树鄱地 区党工委管理。唐坊镇、王兰庄镇、东田庄乡、南孙庄乡由唐坊地区党工委领导。
        三、 政权、政协机关、群众团体党组
        1986年,设有人大常委会党组、人民政府党组、人民法院党组、人民检察院党组、 县公安局党组、丰南县政协党组、丰南县总工会党组等7个党组。1990年7月,设农村 经济委员会党组,工业委员会党组和计划委员会党组。8月,撤销文教局党委,建立教 育委员会党组。1992年3月,建立丰南县工商联合会党组,7月,撤销公安局党组改为 党委,12月,撤销农业经济委员会党组。到1993年有9个党组,它们是县人大党组、 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教委党组、县工管委党组、 县总工会党组、县工商联党组。各党组成员3至9人不等,各党组均设书记1名,副书 记1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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