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族宗教工作
        丰南是个多民族的县,但少数民族在总人口中数量不多。1985年,全县少数民族 1019人,占总人口的0.2%,少数民族中以回民为主,490人,几乎占50%□其实,丰 南的少数民族远不是这些,是满族居多数,满族同胞多是清王朝建立后,由东北迁入丰 南的,由于长期与汉民共处,本民族的习俗渐渐与汉人无异,加之1911年清王朝被推 翻后,有些人就不再承认自己是满族了。从1989年起,陆续为他们落实了满族身份, 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满族由1985年的165人增加到6430人。到1993年已增加 到8848人。长期以来,丰南各族和睦相处,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条战线上发挥了 聪明才智,共同为丰南的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中共丰南县委、县政府还特别注意提拔重用少数民族干部。从1986年至1993年有 3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了县级领导干部,有14名被提拔为科局级干部,有8人被选为人 大代表,2人被选为唐山市人大代表,有6人当了县政协委员。
        1986年以前丰南县内只有伊斯兰教、天主教两个教派。新中国成立前,丰南境内 有基督教,在胥各庄等地也有教堂,新中国成立后停止了活动。从1988年广西基督教徒曾慧玲嫁到王兰庄一村后 才有基督教活动,到1993年 已发展到108人,主要成员为 广西妇女。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来,中共丰南县委、 县政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党的宗教政策,1985年以前, 解决了宗教界平反冤假错案 问题,1985年以后落实了宗 教团体房产政策,合理安排 宗教活动场所。南孙庄是天 主教活动比较集中的地区, 原来有教堂,“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毁,教堂所占地基被 南孙庄教堂作它用,1980年以后建起了简易教堂。1987年正式解决了天主教房产问题,由县财政 拨款1万元,县计委平价拨给木材、钢材、水泥恢复教堂。1989年4月,县政协、县委 统战部、政府办、民政局到唐坊工委南孙庄乡协商解决建教堂基地问题,决定拨地 3.88亩,由乡政府帮着垫了房基,开始修建教堂,到1999年正式建成,建筑面积达806 平方米,东西长31米,南北宽76米,高19.5米,造价27万元。
        还安排宗教界的头面人物参政议政活动,如南孙庄天主教会会长刘作绵及伊斯兰清 真寺的阿旬一直是县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

南孙庄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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