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的作用
        不知为什么,每逢在街上见人吵架,在剧场见人违章,乘车觅 站遭到抢白,买东西问价受到呵斥,尤其是听人们议论那些不正 的社会风气,嗟叹“人心不古”之时,就想起《唐山劳动日报》,1979 年11月12日发表的高道生的散文《作用》。耳边仿佛又听到作品 中的那个“我”,在痛心疾首地呼喊:“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请沉思 一下吧:我们在改造社会风气中应起的作用……”这可能就是《作 用》在我身上起的作用吧?
        之所以为此,我觉得其可贵之点,就在于作者从平庸而又屡 见不鲜的一件小事上,看到它背后隐藏的那个有关“民气”、“党 风”的大问题,进而指出,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共产党员、共青 团员的社会“责任”。
        《作用》写“我”乘车,见一妇女,因怀中婴儿耐不住寒风袭击, 要求身佩团徽的售票员阿姨,摇上挡风玻璃,遭到白眼,返家向妻 忿愤陈述途中所见。妻问,为什么不把自身的大衣,“脱给她暖暖 孩子? ”“我”答:“真没想到应该这样做! ”当即遭到妻的指责:“你 不是个党员嘛! ”从而,我想到鲁迅,在他的《一件小事》中,由于作 品中的“我”,感到车夫行为之高尚,人格之伟大,要“榨”出“皮袍 下面藏着的'小'来”。在这里,我们又见到一个被妻从大衣底下 “揭”出和自己光荣称号不相称的“我”。妻的针廷,使“我”负疚之 余,想起十几年前“学雷锋”时的社会风尚,因而发出上述痛心疾 首的呼唤C
        如果说,几十年来,《一件小事》一直指导我们怎样做人的话, 那么,《作用》在今后扶正祛邪、树立新风的斗争中,还会起它应起 的作用。我想,其社会价值,可能也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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