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件事至今还记着:一件是初到某市问路,几位市民不厌 其烦地给我左说右说,结果无一正确,让我跑了不少冤枉路,这 才知道他们仅出于热情而已。另一件是观朋友下棋,我给支了几 招儿,结果输了。想来我们都属于热情过了度。
凡事应该有度,子曰:“过犹不及”。打球时用过了劲,球就 出界;种地时水、肥、药用过了量,庄稼就受灾;人参虽好,吃 多了也会上火;玩笑虽妙,过分了也会招恼。同样,对人对事热 情是好事,然而一旦过了火,也就成了坏事。比如某甲分了房, 会有一群人热心地找上门,动员搞装修添家具,让他把储蓄一扫 光;某乙办喜事,会有一帮人当参谋,找汽车包饭店,让他欠一 屁股人情债;某丙办丧事,会有一堆人围上来,讲排场说礼教, 让他花不少冤枉钱;某丁闹离婚,会有一批人出主意,要孩子分 家产,让他(她)打持久战,空耗不少精力。……尽管这些过度 的热情帮了倒忙,但是一般来说,尚无碍大局,不会给社会造成 太大的危害,而且情有可原,属于应降温之列,还未到大声疾 呼全力反对的地步。
另一类热情,就不能小看了。比如,某人升了官,热情地教 人家怎样往个人口袋捞;某人住了院,热情地指点怎样给医护人 员递红包;某人要调工作,热情地帮忙给某长送上礼;某人办企 业,热情地暗示怎样偷漏税;某人吃官司,热情地奔波取伪证,
等等。诸如此类的热情,用的不是地方,而且事关重大,不仅给 个人同时也给国家帮了倒忙,非得大声疾呼全力反对不可。其 实,被“帮助”的诸君应该明白,有的人热情并不为你而是为 己。比如说热情地帮助朋友送礼吧,不仅两头博得了好感,而且 可以从中捞一头赚一水。如果说,对大操大办之类的热情应该婉 拒,对不相识的人帮忙买车票、找旅馆、看包裹之类的热情需提 防的话,那么,对怂恿违法乱纪的热情就必须毫不客气地顶回 去。至于那些热心肠的各位不妨继续热情,却应该有度,更不能 用错地方。
原载《秦皇岛日报》1995年10月15日 署名火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