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戏的最终效果是把主题用一个故事通过表演予以展示。主题是精神的、抽象 的,需要思考升华的。故事是具体的,需要讲述的。不管讲述的手段(语言、动作、 音响、服装、道具)如何,情节(剧本)是贯穿整部戏的根本。
(―)剧本结构
一个故事有时间、地点、人物、背景、矛盾冲突(事件)和最后结局。矛盾冲突 的形成和发展有时间性或阶段性,剧作家根据情节需要设置几个部分,这就是“幕” 的由来。矛盾冲突一般可分为呈示、发展、高潮、结束,也可细分或压缩,但都不脱离 以“幕”划分呈示、发展、结束的基本结构模式。在“幕”中,主要人物活动变化及 地点改变需要不同的场面,这就是“场” “景”的由来。
歌剧的结构也是套用这个模式,出于音乐角度考虑,作曲家需要对原始故事情节 (剧本)进行再创作,重新划分幕、场或景,但模式不变。一般来讲,意大利正歌剧分 三幕,喜歌剧分二幕,法国大歌剧分五幕,瓦格纳把乐剧分为三幕,各国喜歌剧普遍是 二幕(也有三幕或独幕),另有独幕歌剧。场或景由作曲家自定。
此外,歌剧还有连续剧和组合剧的形式。最典型的是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 指环》,它由四部歌剧《莱茵的黄金》《女武神》《齐格弗里德》《众神的黄昏》等组 成,整个故事是连贯的,四部歌剧又可以单独演出。
(—)表演方式
歌剧表演与戏剧表演有类似之处。
戏剧的主要表演方式为语言和动作。相配的有服装、化妆(含脸谱)、道具、布景 等,这一类统划为舞台美术艺术。
戏剧语言的表演从早期的演员独白、对白、众白发展到唱白,用歌或腔部分取代或 完全取代之。乐器的加入不单纯只是歌或腔的伴奏,应该说乐队表现的也是一种语言, 特别是在无唱腔时的音乐段落。
歌剧的语言表演则是用歌唱和管弦乐队来完成的。
戏剧的动作(肢体)表演也是从简单逐步发展到复杂。以京剧为例,仅形体部位 就分手法、腿功、步法、眼神、头部、腰功、身法。而手法.中有拳、掌、手、指几类, 类中再细分。各种招式、台步、亮相、翻筋斗、甩袖子、耍大旗、挥马鞭、舞扇子、使 兵器等,各有讲究,五花八门,非业内专门人士绝对难以胜任!
歌剧的动作表演对于歌剧演员来讲相对简单,基本动作即所谓的肢体语言和话剧差 不多,除了个别情节需要根据剧情做简单设计外,大多是有感而发或由音乐而发的下意 识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