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泽(1939-)

黑沿子镇黑沿子北村人。教授、高级法律 顾问。1961年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后取得中 国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并曾先后在美国纽约 哥伦比亚大学和西德累根斯堡大学法学院进 修,并在西德累根斯堡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 科学院研究生院讲学。先后任中国法律事务中 心副总审律师、副主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经济法律咨询公司法律 顾问,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信利律师事务 所主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等职务。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首席法律顾问,以及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国粮 油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中 国华能国际电力公司等二十余家大公司的常 年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委员、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斯 得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院特邀研究员、特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兼职教授及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
社会职务有:第四届、第五届全国律师协 会会长,国际律师联盟副主席职务,中国法学 会常务理事,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和最高人 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业务专长为海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 融法、国际投资法;曾参与数十个国家重大项 目(金额在贰亿美元以上)的谈判、合同起草、 修改;数十个重大贷款项目(金额在伍仟万美 元以上)的谈判、合同修改;代理参加了数十个 重大诉讼、仲裁(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上,美元贰 佰万元以上)。
学术著作有:论海牙维斯比规则、美国反 倾销初探、论延期/速遣法律问题、银行商业信 用证之法律问题等。
曾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司法部系统英模、司法部直属机关优秀共 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并享受国务院有突出 贡献专家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