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兴(1941-)

小集镇宋家营二村人。法学硕士学位,研 究员,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66年7月北京政 法学院毕业留校工作,1968年6月到1978年8 月在北京基层工作,1978年9月到1981年9 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学习, 1981年10月以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 究所先后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研究中心主 任、学术委员、助研、副研究员。1994年到1997 年兼任司法部国家律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委会 副主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 员、研究生院教授,兼任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常 务副会长、会长,教育部教材审定专家委员会
委员等职。
1982、1983、1991年获德国A-V洪堡科研 奖学金,成为新中国第一位该奖学金法学奖获 得者,受到两届德国总统的接见,并分别在科 隆大学、慕尼黑大学作为访问学者进行法学研 究。1999年获得德国阿登纳基金会资助,在德 国国家行政学院从事法学研究并在德国有关 法院进行调研。还曾在欧洲和亚洲多国进行学 术访问和讲学。1993年10月至1994年5月,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参与白皮书的起草工作。
多次参与国家有关立法工作,多次主持国 家重点科研项目,而且几次主持国际法学研讨 会议,发表论文100多篇,译文(著)多篇(部),出 版独著、合著法学专著20多部,其中有的获国 家级、部级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