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浭阳县政府的前身,系1946年接收日伪政权基础上成立的丰润县河头办事处。1947年初,改组为“党政军联合秘书处”,同年3月,正式成立浭阳县政府。县长沈至诚,沈于1948年夏辞职后,遗缺由副县长王守经接任。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秘书室:主任秘书1人,助理秘书2人。并附设收发室、庶务室(管理机关家务)、统计室、人事室,各设主任1人,科员1人,
民政科:科长、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雇员各1人,并设乡政指导员2人(科员级)。
财政科:科长、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雇员各1人。
建设科:科长、主任科员、技士、技佐、办事员、雇员各1人,并附设电话室,配备技工1人、线工3人、话务员5人。1948年夏,又增设农业推广所,设主任推广员1人、推广员2人、雇员1人。
教育科:科长、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雇员各1人,并设督学2人。
社会科:科长、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雇员各1人。
军事科:科长、主任科员、办事员、雇员各1人,并设军事指导员(科员级)2人。
田粮科:科长、主任科员、集中仓主任、管理员各1人,管理员、办事员、雇员等若干人。
地政科:科长、主任科员各1人,办事员、测绘员、雇员若干人。
会计室:主任1人、主管会计1人,会计,出纳员、办事员、雇员若干人。
户政室:主任、户政员、雇员各1人。
乡镇办事处:主任1人,办事员3人,集中仓管理员2人,额外仓务员、收纳仓务员各1人,雇员2 人。
捐税征收处:主任1人,股长3人,税务员7人,雇员4人。军法室:审判员、雇员各1人。
以上各科室在编人员共约70人。
此外,还设有:卫生院:院长2人,助理医师、助理药剂师、护士长各1人,检察员、助理员、护士各1人,事务员3人,稽查员、公共卫生护士各1人。
救济院:院长1人,组长3人;事务员2人,教师1人,书记1人;技士2人。
民众教育馆:馆长1人,主任2人,干事3人,教员2人,助理馆员2人。
训练所:教育长2人,股长1人,干事3人,更士1人,公役2人。
军民合作总站:站长1人,副站长1人。
监视哨:全称为“北平防空司令部第四情报搜集站第三监视哨”。站长1人,班长1人,哨兵5人(驻浭阳县政府院内)。
电台:台长1人,电务员2人,公役员6人。
商会:会长1人。
基层政权
浭阳县政府下辖12个镇、13个乡,其办事机构为镇、乡“公所”。各镇、乡设镇乡长1人,副镇、乡长1至2人。各镇乡“公所”设民政、警务、经济、文化、户政五个股。各股设主任1人、干事1至2人。在镇、乡长的指挥下办理本股各项事宜。镇、乡以下设保,共辖259保,每100户为一保。各保设正副保长,并配备干事2至4人。保下为甲,10户为一甲。各甲由甲长办理甲内自治事项和政府委办事项。为强化保甲组织,还在保办公处附设自卫队保队部,保长兼队长,另派军事人员兼保队副。甲长兼自卫队班长,另推“训练有素”的壮丁1人为班副,办理自卫及兵役事宜。同时,实行以反共为目的的甲对保、保对镇、乡,镇、乡对县的逐级连保连坐切结。浭阳县政府连保事项中规定:“不当匪、不窝匪、不通匪、不济匪、知匪即报、知匪即捕”。若知匪不报者,“纠以十五日以下劳役或照日折缴公益捐”。
1947年11月,浭阳县政府建立保甲制的村为213个,占全县409个村总数的52%;丰南县人民政府建政村(即解放区)196个,占48%。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推进,浭阳县保甲制逐渐崩溃。
为了控制乡民,1948年3月14日,浭阳县政府民字第615号训令中,不得不由10户一甲改为5户连保连坐。至同年5月,浭阳县政府施实保甲制村仅有95个,占总村数的23.3%,而全县76.7%的村庄已成为解放区。1948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进关,浭阳县政府统治机构全部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