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其它杂税
       据查考有关资料,民国初期至冀东防共自 治政府成立之前,丰润县的杂税主要有以下种类:
       差徭地方款、庄差盈余、款草差盈余、征 收私中、契纸加价、粮捐、棉捐、青菜瞿阝捐、 席捐、苇捐、渔业捐,牲畜加捐、牲畜头猪只 个捐、猪只加捐、棉地亩捐、猪只捐、猪只地 皮捐、一柿子车底捐、大车号捐、麻称用、斗称 用、烟叶称用、鱼称捐、田房草契纸加捐、申 请书费、窑捐陵工差徭、杂房捐、船捐、船货 捐、碾磨捐、过粮费、渔水捐、闸捐、牛肉案 捐、大石砖捐、铁捐、石捐、泊捐、席捆车头 费、打捆捐、河头斗称局脚行部分、河头斗称 局菜蔬部分、河头斗称局稻谷草部分、河头斗 称局肥料(大粪)部分、腊差等。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立后,丰润县的杂税 主要有以下种类:
       亩捐、商捐、皮张捐、天官寺木捐、唐山 杂散称捐、新军屯木捐、状纸附加捐、猪羊查 验费、缮状费、枪照费、司法罚款、烟赔罚 款、违警罚款、教育款、粮租附加捐、契税附 加捐、牙行附加捐、屠宰附加捐、牲畜附加捐 等。
       日降后,三年内战期间,丰润县(194 7 年一月后为漠阳县)地方政府和各种驻军除照 征正税和地方税外,巧立名目随意向商号和农 民摊粮派款,加之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杂税 名目更是繁多,据考查有关资料,主要有以下 种类:
       绥靖临时费、唐山日报费、士兵阵亡埋葬 费、各据点修炮楼摊款、县内架电话线摊款、 慰劳来y更阳县国军摊款、年节费、县政府冬季 炉火费,国军军马草派款,保安团警备队冬季 服装费和服装借款、保安团主食征粮购粮借 粮、县政府官员、警长、警士增饷摊款,为国 军抢购军粮,公债摊派等。
       当时国军和保安团所谓购粮实际是低价派 购,所谓借款实际是派款。
       除以上情形外.贪官污吏还借摊粮派款之 机,敲榨勒索,民国三十五年(1 9 4 6年) 九月,遵化县保安大队副牛顺才乘在稻地多驻 防之机,从该乡摊派小麦、玉米各1,000斤、 t 1 0 0双、煤油2 0斤、被子5条,均窃为 己有。类似牛队副所为之事,全县各地举不 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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