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税制修正
        1953年,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 划。从此,我国进入了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 设时期。这时,解放初期实行的复税制,同国 家十划管理和社会主义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的要 求之间存在着矛盾。在商品流通中,国管和合 作社商业穴量采取加工、调拨及代购代销、包 销等经营方式;私营商业组织联合经营、深购 远销,产销直接见面,商品流通环节大为减 少。为了使税收制度适应新的形势,根据“保 证税收,简化税制”的原则,国务院财政经济 委员会于1952年12月31日公布了《美 于税制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和《商品流通税 试行办法》,对原工商税制作了若干重要修正. 主要内容是:
        1 ,把一部分主要产品原来征收的货物 税、工商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简并为商品流 通税,实行从产到销一次征收;
        2、 凡交纳货物税的工厂,其工商营业 税、印花税并入货物税征收;
        3、 将工商企业原来交纳的印花税并入应 纳的营业税内征收;
        4、 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将其中电影、 戏剧及娱乐部分税目.改征文化娱乐税,其余 挽目.并入营业税。
        在这次说制修正中,对前期没有贯彻公私区别对待的原则作了修正.为符合修正精神,
        1 9 5 3年8月,全国财经委员会根据周恩来 总理的指亨 在税制上采取了若干相应的措 施:对公私合营企业,视国家控制的程度,逐 渐按国营企业对待;对工商业,使工轻于商, 生产资料轻于消费资料,日用品轻于奢侈品, 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轻于无益或少益 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这些措施贯彻了“公 私企业区别对待、繁筒不同”这一过渡时期的 税收政策的原则,从而纠正了以往税制中的缺 点。
税制修正后,全国的工商税收有以下12 种: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 税、盐税、关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城市 房賦产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利 息所得税。丰南县除关税(因无税源未开征)、‘ 城市房地产税(不属城市没开征),其余1 0 种税均属我县征收税种,而其中的盐税,仍由 盐务管理部门征收。这样,丰南县税务部门负 责征收的有9种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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