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活动
民兵训练
        民兵的军事训练,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多以小型分散为主。少量的参加县大队和区小队的集训,回村作为骨干,再训其它民兵。建国后,除继续进行小型分散的集训外,每年集中20天左右进行基础军事训练。训练内容主要有:武器性能、射击、操枪、队列等基础课目。50年代,民兵除担负保卫任务外,各地每年在冬闲开展训练,全县以西滩沟民兵连训练成绩为突出。1960年,该民兵连长马广珍参加了全国民兵代表大会,授予他7·62步枪一支。
        1962年,中央军委颁发《民兵工作条例》后,民兵训练纳入正规。训练时间每年为15天至20天。方法是农闲多训、农忙少训或不训。训练内容按《民兵训练大纲》规定,有射击、投弹、刺杀、爆破等,训练对象为基干民兵。
        1978年,中央军委颁发了新的《民兵工作条例》。训练除按以前要求外,又增加了战术训练。平时分散训练,冬春集中训练骨干,回本单位后作为军事教员,训练其它民兵。
        1981年以来,民兵训练除每年一次普训外,还进行一次优势兵力训练。1985年,全县优势兵力训练总数为5258人,占民兵总数的11.6%,其中专职武装干部21人,连长220人,基干民兵4295 人。训练对象的年龄:18岁的2022人,占应参加训练总人数的63%;19岁的868人,占27%;
年龄稍大的骨干327人,占10%。县、乡两级教练员459人。其中,一级教练140人,二级的280人,三级的39人。董各庄乡民兵“四○”火箭筒青年队,在唐山军分区训练考核中,获1984年度全市第一名。
民兵“三落实”
        1962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民兵工作要作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简称“三落实”)。全县开展了创“四好”民兵连队和“五好”民兵活动。1971年1月5日至2月底,共评出“四好”民兵连队100个。“四好”民兵排761个,“四好”民兵班962个,“五好”民兵18437名。1976年7月28日,民兵在地震后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民兵抢救群众脱险94461人,扒出粮食19472斤,抢救牲畜8406头,协助公安机关破案11起。
        1985年,在开展民兵“三落实”活动中,全县评选出“三落实”先进单位122个,以民兵为骨干的文明村61个。
 
丰南县民兵“三落实”单位统计表             
                 项目
     数目
单位
三落实单位(个) 文明村(个)
胥各庄镇 5 3
胥各庄地区 13 9
  宣庄地区 19 8
唐坊地区 28 8
柳树瞿地区 13 7
  稻地地区 10 7
  小集地区 10 7
大新庄地区 13 8
  钱营地区 11 4
    合计 124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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