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学校的科名奖励虽然取消了,而士大夫身分仍为一般知识分子所向往,进中学读书之主要目的无非在于猎取作官的资格,为升官发财准备条件。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提出的以培养公民道德为主要目标的教育宗旨,完全落空了。
民国二十一年(1932)国民政府公布《中学法),第一条规定:“中学应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继续小学之基础训练,以发展青年身心,培养健全国民,并为研究高深学术,及从事各种职业之予备”。民国二十四年(1935)教育部公布《修正中学规程》第二条规定:“中学为严格训练青年身心,培养健全国民之场所,依照《中学法》第一条之规定,以实施下列各项训练:一、锻炼强健体格;二、陶融公民道德;三、培养民族文化;四、充实生活知识;五、培养科学基础;六、养成劳动习惯;七、发展艺术兴趣。”
总之,中学教育的功能是:继续小学的基础训练,也就是扩充在小学里面所获得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受过中学教育的人,不仅对自身而言是身心健全的,对于社会国家还要是一个健全的国民。中学教育完成后,应是为研究高深学术或从事多种职业作好准备。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从德育方面说,蒋介石推行彻头彻尾的封建、买办、法西斯、奴化教育,为其反动的政治路线服务。在抗日战争时期,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在解放战争时期,叫嚷“戡乱建国”。三青团、国民党在学校里搞得更是乌烟瘴气,对青年学生毒害尤深,对青少年学生实行奴化教育和对进步师生的残害更是达到了疯狂的程度。
再从智育方面说,那时教育经费拮据,设备简陋,广大教师不但待遇菲薄,而且稍有不慎,即被强加上“赤化分子”“共产党嫌疑”等莫须有的罪名,轻则严加审讯,毒刑拷打,重者丧命,所以教师不能专心教学,学生不能专心学习。在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到处硝烟弥漫,战火横飞。我解放区特别是半解放区许多学校惨遭破坏。总之,那时的教育质量,低得可怜。
国民党和日伪政府,政治腐败,贪污成风,到处烧杀抢掠,民不聊生。致使物价飞涨,百业萧条,至于中学毕业后的升学和就业问题,那就更是望洋兴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