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供、产销等实际困难多。为了加强领导,协 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1980年10月,县文教局设立了勤工俭学办公室,设有专职干部二 人,统一管理校办工厂、农场和其它勤工俭学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有固定产品的校办工厂 和规模较大的校办农场,都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管理人员和少量固定工人,指导学生参加劳 动。生产规核:、,收入不大,产品不稳定的厂(场),也根据需要,酌情配备了少量的临时 工。
在财务管理方面,政府对勤工俭学收益实行优恵政策,全县校办工厂、农场和其它勤工 俭学收益的纳税和分配使用,基本上按照中央教育部、财政部1978年12月21日教普字1238 号、财事字373号《关手勤工俭学收益纳税,分配使用的通知》执行。勤工俭学收益,不缴 纳所得税,不上缴利润;对初办的,或有困难的,按照税务管理体制报经批准,给予定期减 征或免征工商税的照顾。冋时,所普对外营业的校办工厂、企业,都向所在县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