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爱国卫生
        1950年4月,建立县防疫委员会,指导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并在全县各区乡设分支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解体,1977年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恢复,由县委副书记或常委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到1985年有工作人员11人。
展除“四害”活动
        1952年在抗美援朝期间,结合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发动全县人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与个人清洁卫生,重点消灭蚊、蝇等害虫。1956年全县又掀起了“除四害(苍蝇、老鼠、蚊子、麻雀)、讲卫生”运动的高潮,每年春秋两季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地进行投药捕杀和卫生大扫除,使害虫数量逐渐减少。1976年地震后,为预防瘟疫的流行,县抗震指挥部下拨来苏水、漂白粉、敌敌畏、六六六粉等各种消毒药品30吨,并用飞机喷药,效果更加显著。从1982 年开始,全县范围内又重点开展灭鼠活动,统一投药,集中捕杀,全县先后共捕灭老鼠
150 万只,灭鼠率为89.2%。
改善饮水卫生
        建国前后,全县农村多从天然池塘、河渠用水,只有少量自流井(洋井)、砖石井,而且有的水源与粪便距离较近,不卫生。50~60年代,全县饮用砖石井水的占95%以上,对井口采取加盖办法,并开展以管水、管粪、改水、改灶、改厕、改环境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防止了水源的污染。1970 年由农村赤脚医生负责向水井投放消毒剂,使饮水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1976年以后,全县基本上以机井取代了砖石井,为彻底改善饮水卫生,提倡打深水机井和安自来水。1982 年,自来水入户81村,占全县六分之一,到1985年已有128个村安了自来水,占26%,其余村庄都饮用深水机井和插管井水。
改善环境卫生
        1958年,农村环境卫生主要是消灭连茅猪圈,减少“米心猪”,防止传染病源。1970年,继续由“赤脚医生”负责实行厕所改良,猪圈与厕所分建,并在适当地点集中建立粪场。1980年,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解决城乡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并实行卫生区域负责制和门前三包(绿化、卫生、管理)制,每年政府定期检查,并做为评选文明单位的条件之一。为了经常保持市容清洁,充实了专业清洁队,到1985年,已增加到35人,比1976年增加20人。加强环境美化,并在县城大街旁和企事业单位都设有垃圾箱(池)和果皮箱,使环境卫生得以长期保持。1985年全县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栽树6692棵,修花池998个,种花草460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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