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新能源
        1974年,本县开始新能源的开发,当时由县科委主管,配有工作人员6名。1980年,建立了新能源办公室,受县政府直接领导,设专职副主任,另有工作人员6名。1984年至1985年新能源办公室靠挂在县经济委员会,设专职副主任1人,有工作人员10人。
沼 气 能
        本县的沼气能实验始于1958年,只在宣庄公社做了实验,因无主管机构,半途而废。
        1975年又开始在高庄子公社四王庄村、胥各庄镇八街等单位试验,均获成功。四王庄李成善家的30立方米沼气池,在受强烈地震后,仍未被破坏,震后还能保证一家6口人一天三餐用气。
        1981年,又在稻地公社孙家楼村进行水压沼气池实验,当年建成42个。同年又在大新庄公社渠坨建成64个,占全村总户数的70%,是本县第一个实现沼气化的村。但由于水压沼气池投资较多,施工难度大,漏水漏气问题未能解决,因而影响发展。故于1982年开始实验与推广太阳能沼气池,它比水压式沼气池建池容易,在3年内全县就建池700多个。到1985年,太阳能沼气池经过使用,发现塑料布易破坏,压力小,产气低而不稳定,群众不喜欢,上级也不提倡。因此,全部报废。仍恢复改进水压沼气池。县新能源办公室派技术人员从外地学习改进技术,解决了施工难度和造价、漏气等问题,使水压沼气池又恢复了生机。截止到1985年底,全县共建水压沼气池292个,每年节煤242.36吨,折款90157.42元。
太 阳 能
        一、太阳灶
        1981年试制水泥太阳灶6台获得成功。1982年至1985年全县共建太阳灶547台,使用率达95%以上。自1981年以来,太阳灶的制造,经过4次更新,采用玻璃纤维代替石子,使重量减轻一半。用丝杠手摇把代替人力转向,使转向自如。
        二、太阳能热水器
        1982年,县新能源办公室与交通局汽车修配厂试制成功一座26平方米集体用热水器。1983~1985 年全县发展集体热水器12座,共261平方米。1983年又试制闷晒式户用热水器75台计31.5平方米。1985年户用热水器又发展100台共54平方米,使用性能良好。以后又研制成功GG-14型太阳能热水器,曾在南京参加全国新能源利用展览,获得1985年度唐山市科研成果三等奖,颁发了证书和奖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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