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观念形态变化
轻商观念
        本县因距唐山较近,胥各庄镇于清朝末年就成了一个水陆埠头,商贾云集。稻地、宣庄等镇商业也很发达。这些城镇重商观念较深。但在广大农村则是封闭型的小农经济,满足自给自足,缺乏商品意识,固守“以农为本”的传统观念。有“买卖财三十年,手艺财六十年,庄稼财万万年”的治家格言。
        建国初期,因国家实行保护民族工商业政策,轻商观念有所扭转。但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揭露批判了一些资本家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不法行为,产生了“无商不奸”的社会偏见。随着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产生了“私人经商为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误解。1958年以后的公社化运动和1965年开展的“四清”运动,把农村的经营副业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加以批判,把城镇企业的利润观念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给传统的轻商观念注入了政治内容。1966年以后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因把商品经济的存在当作资产阶级法
权,私人经商办企业已成为禁区,谁经商则被视为新生资产阶级,使轻商观念成为“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正统思想。1978年以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本县提出了“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农不稳”的口号,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传统的轻商观念才开始被打破。经商办企业观念开始萌发并得以发扬。1979年以后,农村陆续出现一批离土不离乡的工商业户,1985年统计约占农村总劳力的32.2%。近来又出现了轻农思想,光注意到了捞钱,有的农民甚至把承包土地荒芜,有的国家职工“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从轻商发展到把经商重视到不适当的位置。
轻女观念
        轻视妇女是本县传统文化中旧有的封建意识。建国后,妇女虽从政治上获得解放,经济上也翻了身,甚至绝大部分家庭是妇女“当家”,重男轻女观念也有了很大转变。但在一部分人头脑中重男轻女思想仍然很严重。尤其是农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流毒甚广。突出的表现是在计划生育方面,只想生男,不想生女,生了男孩大宴宾客,生了女孩垂头丧气。为了生男孩有的无视计划生育规定,宁可受罚也抢生。1982年有2603名妇女因想生男孩而造成计划外怀孕。到1985年,多胎数还占全县育龄妇女的12.6%。这些超计划生育者有95%以上的是想生男
孩。在一些企业单位仍有不愿招女工的现象。老年妇女再婚要受到儿女晚辈及社会舆论的谴责。
阶级斗争观念
        本县民间的阶级斗争观念兴起于1947年的农村土地改革。是通过忆苦思甜、启发阶级觉悟、斗倒封建地主、获得土地、翻身做主而逐步形成的。用“亲不亲阶级分”的观念去反对封建宗族观念。“天下穷人是一家”,这一口号当时有很大的凝聚力,对推翻三座大山起了很大推动作用。一直到建国后的1957年以前,能比较正确地坚持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有成份论,又不“唯成份论”。
        1957年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进攻中,因犯斗争扩大化错误,强化了阶级斗争观念,并扩大到政治思想领域,产生了“恐右”和“宁左勿右”观念。
        1964年开始的“四清运动”,确立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观点。
        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中,以“阶级斗争为纲”,要求“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把阶级斗争作为衡量一切的是非标准。人人从观念上认定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叛徒、特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阶级敌人。广大知识分子也被划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时被称之为“臭老九”。
        1978年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把工作重点由过去的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平反历史上遗留的冤假错案,改正错划右派,为地主、富农摘掉帽子,使人们的阶级斗争观念逐渐淡薄,并代之以“是否有利予发展生产力”为标准衡量是非曲直,开始了观念形态的转移。在新旧观念交替中,产生了竞争观念、信息观念,但在一些人头脑中又产生了完全否定阶级斗争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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