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自1963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农村、机关、学校、厂矿和事业单位的青少年中普遍建立学雷锋小组。1964年达到553个,有2565人做好事,对社会风气产生了极其良好的影响。1976 年抗震救灾的斗争中,在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邻里互助、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的优良风尚更加发扬光大。1978年以来,随着全国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县委、县政府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每年三月为“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活动月”。于1982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县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县直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也都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统一部署下,有计划的组织检查、评比和开展评选活动。1982年全县共评出“五好家庭”257户,1983年增加为429户,1984年又增加为2793户,1985年达到4.1万户。全县文明家庭类型比重:劳动致富型占60%,智力开发型占10%,开拓进取型占10%,移风易俗型占18.5%,生活多彩型占1.5%。
评选文明村:1983年全县共命名文明村61个,1984年74个,1985年213个。
评选文明单位:1983年全县共命名文明单位66个,1984年168个,1985年371个。
评选文明乡镇:1984年评出2个,1985年增加为10个。
此外,在各级干部和群众中还涌现出一大批好人好事,形成优良风尚,受到社会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