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考试制度,也是封建统治者选取官员的主要方法。科举起源于隋炀帝大业年间(公元605年前后),终止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整整延续了1300年。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一乡试,二会试,三殿试。参加考试的首先要有“秀才”资格。没考取秀才前,称“童生”。“童生”要先经过“县考”,合格者送“府考”,又合格者,参加由省“学台”主持的“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通称“秀才”。取得“秀才”资格后可以参加每三年在省城举行的“乡试”,乡试取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员”。取得举人资格后可以参加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会试”,考中者称为“贡士”,第一名者称“会元”。会试之后由皇帝对“贡士”在宫廷主持考试,称为“殿试”或“廷试”。考取者为“进士”,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科举考试中又分“文科”和“武科”。
丰南在明清时期虽未独立建制,但这里还是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据清代的《丰润县志》和《滦州志》记载,明清两代,今丰南境域有“进士”不下百余名,仅董各庄董家就出过10名进士。科举中考取武功最高的就是韩家博乐韩积善,他自幼习武,深谙兵法,武艺超群,清嘉庆十年(1805)在开科殿试中考取一甲第二名,钦点为“武榜眼”。他曾任过御前二等侍卫,跟随皇帝左右,以后又任过宣化府游击(从三品)、张家口副将(从二品)。因韩积善排行老四,故乡里百姓都称他为“韩四榜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