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起居
住 宅
        解放前,本县住宅多为一姓独宅独院。院落由座北朝南正房和东西厢房组成。大户有三、四层正房的就有三、四个院落,俗名“连宅院”,大门随街道走向选定。富户有砖瓦老式门楼、院墙。一般住户无门楼,只用“过木”连接两侧门墙。贫户则用秫秸夹成“寨子”作墙,用高粱秸编花排子门。不论正房、厢房,三间的居多。俗名“一明两暗”,中门开门,靠山墙盘灶,名“外间屋”或“堂屋”,用于放置家具什物和做饭。左右两间安床盘炕为寝室。木格为窗,涂以桐油,白天打起,夜间放下。两间的称“一明一暗”,即外间盘灶做饭,里间盘炕睡人。房屋结构南部草房居多,用秫秸把子和苇草苫顶;西部普遍是泥房,即用“泥基子”为物料建成,每年春季在屋顶上一次泥;中部和东部多为砖瓦房。
        建国后,新建住宅样式无大变化。但新建住宅多改为砖木石结构的焦顶平房。1976年地震后,旧草房、泥房、瓦房全部以钢筋、水泥或木石砖结构的焦顶平房所取代。1980年以后,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和户,有建二层楼房的,墙面有涂水刷石的。凡震后新建住宅,都比较讲究。一般为红砖到顶,三行压面石,圈儿梁,水泥沟缝,水泥地面,玻璃对开门窗,通风透光,居住舒适。水、电、土暖气及卫生设施基本配套。
家 什
        解放前,一般人家屋内有壁洞,用作佛龛或盛什物。也有靠墙或屋顶悬一木板的俗名“幔子”贮藏杂物。
        建国后,多数人家在墙壁上开洞,尺寸大小不等,里以石灰或水泥抹平,外装木框小门,上镶玻璃,即好看又增加使用面积。解放前富户屋内家具主要有板柜、方桌、圈椅、春凳、茶几、顶箱、立柜等。一般农户只有板柜、饭桌、坐柜、板凳等简陋家具。平时坐卧是炕席、蒲垫等。中等人家摆设有掸瓶、茶罐、帽筒、蜡台、挂镜。经济条件尚好的还有座钟、挂表、靠山镜等。1976年旧家具多半毁于地震。重建家园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许多人家添置了大衣柜、中衣柜、组合柜、写字台、沙发等新式家具。电视机、电风扇、录音机等高档商品也普遍使用。
行 走
        民国初本县走亲访友、赶集上店,多为步行。草泊一带人家逢雨季也有泛槽外出的。富户骑马代步,一般人骑驴。此外,还有铁轮车、棚车、轿车(小车子)多用于婚丧等大事外出,平时一般不使用。日伪时期,自行车、人力车、马拉胶轮车普遍兴起。建国后,骑自行车的越来越多,到1985 年全县共有自行车184700辆。80年代以后摩托车又成了城乡人民的代步工具,外出办事,条件好的讲究坐出租卧车或骑轻便摩托车,出远门乘火车或公共汽车,步行的人已经很少。
作 息
        解放前,本县农村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以农事忙闲自行酌定。在春种、夏收、秋收等阶段,一般是“起五更、睡半夜”。伏天有午休,俗名“歇晌”,冬闲时“日出而作,日入而眠”,建国后一直保留这一习惯。
        1958年“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农业学大寨”运动,打乱了农户的传统作息时间。提倡“早起三点半,中午带顿饭,晚上连轴转”。搞“起早”、“连晌”、“夜战”。机关厂矿的八小时工作和休星期日制度也被取消。把过春节改为义务劳动日,美其名日“革命化春节”。这种“疲劳战术”因不得民心,并没有提高生产力。
        1978年以后,逐年恢复了正常的作息时间,恢复了节假日制度。
 
扫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