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员发展
第二章党 员
第一节党员发展
        按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规定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 针,坚持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从1986年起,建立了 4项入党积极分子 规范化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制度、系统培训制度、考察登记制度、预审预批制度。具体 程序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考察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然后经过培养,合格 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每年年初,各基层党委总支将要发展的对象报组织部预审预 批,不经过上述程序的不能发展为党员。经过上述程序后,对于符合条件的通过召开支 部大会讨论通过,经谈话后,报上级党委批准,就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一般为一年。 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党委批准就成为一名正式党员。1986 年到1988年,丰南县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了机关干部和知识分子上。1989年以后,根 据上级指示精神,纠正只注重业务技能而忽视思想品质的倾向,坚持把发展党员重点放 在生产第一线,吸收优秀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入党,改善党员队伍老化和文化偏 低的状况。1988年到1993年底,共发展新党员2040名。其中工人648名,农民584名, 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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