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精神文明建设
        1978年以来,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县委、县政府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建设的同时,也非常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从1982年始,每年3月份定为“文明礼貌 月”,全县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讲文明、讲礼貌、 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 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开始兴起。特别是198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 纳入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之中。全县开展了创建文明村、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和争 当文明公民,开展“四户一家”,做“四有新人”(有道德、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 等活动,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狠抓 了行业整顿“四职一纠”(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和纠正行业不正 之风),开展了振兴丰南立功竞赛、创建省级卫生城等活动。到1992年,丰南连续4年 在唐山市文明县(区、场)竞赛活动中夺魁,被唐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双文明建设先 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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