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治理城乡环境
        一、创建省级卫生城
        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丰南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当作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 放,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综合 治理,使县城的市政建设、城容城貌、卫生状况不断得到改善。1988年起,丰南县连 续五年被唐山市评为卫生红旗县和卫生达标县。1992年,被评为全国改水先进县和市 级卫生县城。为更上一层楼,丰南县按照省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八条标准,提 出1993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目标。
        1993年2月19 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 “创建省级卫生城”动员大会,并成 立了以县委副书记萧克利为总指挥,县纪检书记吴绍谦、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董建东、县 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么胜昌、县人大副主任郑秀明、张继国,副县长张爱玲、县政协副主 席万韬为副总指挥,建委、爱卫会等17个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省级卫生县 城总指挥部,成立了创建办公室。同时,对重点部位和单位,由7名县级领导实行了分 包负责制。按照省级卫生城标准,县委、县政府以丰南发[1993] 11号文下发《丰南县 创建省级卫生城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中确定的创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爱卫会、建委、 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胥各庄镇等38个单位,分别签订了 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这些部门也按照各自分工,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其 中,县爱卫会与沿街238个单位重新签订了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组织开展 竞赛活动。爱卫会、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宣传车等 多种形式,大造创建卫生城的舆论,仅县电台、电视台和《丰南周报》就先后播发、刊 登有关创建稿件150多篇。
        在县城范围内,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卫生清扫活动。一是3月份 的丰南第五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共治理较差村庄20个,小区2个,整治街道 220条,消灭卫生死角1700个,治理城乡结合部4个,市场23个,整治摊点400多个。 二是6月份的卫生检査、治理活动。其中,县电视台就发现的问题,釆取曝光和评论的 方式,现场拍摄了《生命的呼唤——县城卫生状况忧思录》专题片,播出后,在县城引 起了强烈反响。三是9月份的全方位卫生突击治理活动,近2万人次参加。
        为实现创建工作一役达标,进一步完善了县城卫生基础设施,城区绿化面积大幅增 加。全年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新建垃圾处理厂1个,三格化粪池1个,新建改建水 冲厕所5座,新修、翻修城内道路15条,总长达4000延长米,新安装路灯870盏,铺 装便道板4910平方米,新购环卫专用车3辆。其中,胥各庄镇购进4万余元的花草树 木,增加卫生经费29万元,修建垃圾池30处,安装街道路灯105盏。另外,城区共植 树53 035株,植绿篱1420平方米,栽花45 429平方米,栽草24 325平方米,使城区绿地 覆盖率由9.19%,提高到11.8%,人均占有绿地从10.6平方米增加到14.1平方米。
        10月,经省卫生检査团验收合格,丰南县被评为省级卫生县城。
        二、城容城貌治理
        城容城貌的治理,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每年3月开展的全民性文明礼貌月活 动,主要解决脏、乱、差问题,多是阶段性的突击活动。80年代末,环境保护被提上 基本国策的位置,城容城貌的治理也随之被提上环境保护的重要议程,加大了治理的整 体规模。1987年8月,在城区开展“八大系统爱卫杯竞赛”活动。1989年,以治理煤 河为突破口,掀起了全方位的治理高潮。3月,开展了丰南县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 动,参加人数8000多人。春、夏季搞了三次卫生突击周,每次活动,五套班子领导都 带头参加,全县约有32 500A次参加清理工作,前后共出动大小车辆525辆,清理垃圾 3600吨,清理街道216条。
        从1990年起,各单位开展周六义务劳动日活动。每年的3月.定为“爱国卫生活 动月”,全城统一行动,集中整治死角死面。1990年3月4日一天,县城就出动1060 人,各种车辆134辆,清运垃圾废渣千余吨,清扫大街3条,小巷27条,清除卫生死 角20处。同时,推行门前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门内达标(卫生达标)的 县城卫生管理办法。到1993年,花园式单位达到11个,基本实现了主要街道的全天保 洁。到1993年,投资近500万元,对县城内3条主要街道——青年路、文化路、南北 大街进行了绿化。
        三、村容村貌的治理
        村容村貌的治理,以治理农村“五乱”(柴草乱垛、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林木乱 伐、取土乱挖)为突破口全面展开。1990年,全县治理“五乱”村庄376个,占全县村 庄的76%,村庄绿化植树159万株。1993年,全县492个村治理街路3000余条,拆除 违章违规建筑5000余处。通过治理整顿,有近400个村通了石渣路,150多个村通了油 路,492个村的主街实现了无柴草、垃圾、粪土,道路硬化,路旁绿化。昔日连厕所都 少有,处处脏、乱、差的涧河、黑西、尖坨子等沿海渔村,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 化。同时涌现出一批像五里屯乡大陈庄、黄各庄镇黄二村、李毫子庄乡前程各庄村等 洁、齐、美的村庄。随着“乡(镇)规民约”、“村规民约”的落实,《森林法》、《土地 法》的实施得以有效贯彻,林木乱砍乱伐,房基地乱占的现象得到有效地遏制。1990 年,在清理干部违纪建房工作中,涉及129户,查出有违纪问题的10户,7户房基地被 收回,3户受到经济处罚,1名副乡局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附:
黄各庄镇黄二村村民委员会
村规民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维护社会安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所列举 的方式行使处理责任一方的职权。
        第三条治保组织、民调组织责任监督处理、执行违犯村规民约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不得限制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第二章社会秩序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维护公民的义务和权利,村民遵守公共秩序,不准打架、斗 殴,寻蚌滋事,不准讽刺谩骂,殴打他人,违者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 严禁赌博、卖浮嫖娼,严禁播放黄色录像片,传播黄色淫秽书刊,违者没 收脏款脏物,视情节轻重处200元~500元的罚款,也可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破坏、盗窃农具及水电设施,偷盗农副产品,不构成犯罪的,除赔偿经济 损失外,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家禽、家畜圈养,禁止乱跑,损坏他人农作物及财产,户主除赔偿经济损 失外,视情节轻重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 搞好公共和家庭卫生,经常保持街道的清洁卫生,各家门前决不允许堆放 柴草、粪堆、垃圾,各户门前要清除杂草,并经常打扫干净。
第三章土地建房管理
        第十条承包土地不准买卖,不准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埋坟,不准荒芜土地。
        第十一条 建房必须经合法审批手续,必须服从村内规划,对强行多占宅基地给予 处罚。
        第十二条 村民用土,必须在村指定地区拉取,乱拉沙土者,除限期恢复原状外, 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街道绿化树木,哪户门前由哪户负责看护,不准拴牲畜,损害的由该户 赔偿,酌情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对偷砍、损坏集体树木者,破损一棵补栽十棵,并处以100元~ 500元 罚款。
第四章水、电、交通
        第十五条 破坏排灌设施,损坏桥路、堤坝,令其修复并处以100元~ 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不准私拉电网,私自安装线路,用电要安装电表,对发现私拉乱扯线路 和偷电者,处以50元~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不准损坏公路标志设施,不准在公路旁取土,不准在公路两旁堆放柴 草,物料,违者处50元~ 200元罚款。
第五章移风易俗
        第十八条 禁止传播迷信思想,搞迷信活动,坚持火化,从俭办红白喜事。
        第十九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要尊老爱幼,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不符合结婚条件而同居的责令分居,男女双方各罚款300元~ 1000元, 符合结婚条件的,没登记同居的,补办结婚手续并罚款300元~ 500元。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按时交纳各项提留款,完成国家粮棉油定购任务和统筹款,违者以物 顶款,确有困难者按银行贷款利息交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凡本村居民男18-55周岁,女18-45周岁,每年出建勤义务工15个 (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拒不出工者,每个工罚款5元~ 20元。
        第二十三条镇政府有规定的,以镇政府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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