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笔者生拉硬扯,而是实在觉得追星、宠物和君子兰有着 内在的联系或者说共同点,有侃一侃的必要。
共同点之一,都在雅兴范畴之内,也均属时髦之列。假若温 饱问题尚未解决,恐怕极少有人不辞劳苦去追歌星,也很少有人 肯在花鸟虫鱼、猫啦狗的身上下工夫,也就形不成某种风气。当 然,如果不属时髦,也不会使众多的人趋之若鹫,更不会出现为 此而花大钱、掉眼泪以至甘洒热血的壮烈之举。
共同点之二,都有名雅实俗之嫌。兰花本身就带“雅气”, 再冠以“君子”之称,是雅中之雅了,然而曾有一度养君子兰、 卖君子兰的并非为欣赏,而是为赚钱,有的干脆就挣昧心钱,所 以养君子兰的并不一定都是君子。追星族里肯定有不少是受了歌 声的感染,而有的人则是看中了歌星的名气、钱财或者相貌风 度,当成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出于爱好或好奇而养些小动物,自 得其乐,并非坏事,若能从中悟出些什么道理,还能有些收获。 但如果牵着狼狗上街,带着哈巴狗过市,花大把的钱为其筑窝、 购食、打扮,只能证明自己是有钱的大款、有闲的贵妇,总脱不 了俗气。
共同点之三,都是“炒”的结果。现在人们知道,君子兰是 好花而非神草,而且栽培技术并不难。想当初,有的人却把它吹 得神乎其神,搞成了奇货可居,一盆花几千元上万元。某些歌星
的艺术水准高不到哪里去,甚至很平庸,却被捧上“王”座,炒 得出场费几十万上百万,很会制造轰动效应的“炒家”捞足了油 水,上当的却是一 “族”人。据说,目前哈巴狗被炒成上万元一 只,又不知会有多少人上当了。
温饱之后的雅兴是乐事,但掺进俗气就不雅了;赶时髦也无 大错,如果过了度,也就没劲了。
原载《秦皇岛日报》1994年4月13日署名火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