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德国歌剧和维也纳轻歌剧
 
        正如本教材在第一章第二节“歌剧的发展及沿革”中所述,处于文艺复兴时期的 意大利歌剧,得益于意大利文化在欧洲的支配地位,纵横驰骋迅速传到欧洲各国,法、 英、德、奥等国家的作曲家相继创作了具有本国特色的歌剧。德国歌唱剧就是其中之 -O它起源于18世纪初,是音乐、喜剧、哲学和舞台艺术的完整和谐的结合。在莫扎 特的《后宫的诱逃》和《魔笛》两部歌剧中这种风格达到了高潮。当时音乐处于从古 典主义向浪漫主义过渡时期,贝多芬以他一生中创作的唯一歌剧《费德里奥》的感人 肺腑、充满戏剧性创作,开创了浪漫派歌剧的先河。他和莫扎特、韦伯一道为德国民族 歌剧奠定了基础。
        而瓦格纳则是德国歌剧史上的巨匠。他的歌剧亦称为乐剧,融诗歌、音乐和舞蹈为 一体,题材釆用象征理想的神话,用音乐刻画情感,用形体语言表达观念,以连绵起伏 的音乐展开无尽的乐思,整个作品的音乐与戏剧融会贯通。瓦格纳一生主要从事歌剧创 作和歌剧研究,对歌剧艺术的改革作出了许多贡献。瓦格纳是空前绝后的天才,不仅 统治了整个19世纪,对于后世的影响亦十分巨大。
        19世纪下半叶,为迎合城市民工和小知识分子,在德国歌唱剧和喜歌剧的基础上, 产生了轻歌剧,由奥芬巴赫(J. Offenbach, 1819—1880)于19世纪始创于巴黎。多描写 华丽的场面和纵乐的生活,在德奥极为流行。其中维也纳的两位作曲家小约翰-施特劳斯 的《蝙蝠》和雷哈尔(出生于匈牙利)的《风流寡妇》当属精品。轻歌剧的题材多为歌 舞升平、寻欢作乐,也有庸俗轻佻的成分。演唱要求轻快明亮,字字清晰可闻,往往字重 于声,同时边唱边说,载歌载舞,在维也纳极受市民欢迎,直至今日畅演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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