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探路的礼赞——记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 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兆兴
             自古以来,丰南就是人文荟萃之地,到了现代,更是才俊辈出、群星璀 璨。他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在许多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刘兆兴,丰南区小集镇宋家营二村人,中共党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正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 任中国比较法研究会会长,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等十多所大学客 座教授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培训部教授,同时还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 专家委员会委员及河北省法学会、广东省涉外投资法学会、教育部国家重点 项目高级法律顾问等。刘兆兴自1993年以来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 贴,是新中国第一位获得德国A-V洪堡法学科学研究奖学金学者,并先后受 到德国总统与总理的接见。
             1956年6月,刘兆兴在故乡宋家营中心小学毕业后,当年以优异成绩考 入北京市第六中学,在此苦读三年。由于品学兼优,被学校直接保送(免试) 上该校高中,成绩继续保持优秀。
             此时,正值国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期,他们一家三口只居住九平方 米,生活全靠父亲每月40多元的工资,还须拿出10元寄给老家的爷爷奶 奶。那时,每天放学后,他都到离家不远的中山公园内安静之处复习功课,坐 下来就是几小时,周末和节假日也经常去那里复习,寒暑不辍。1962年,他考 进了知名的北京政法学院。入学不久,即担任班长,与团支部书记共同管理 班内政治学习与班务工作,一直到毕业。
             1964年下半年,“四清”运动在全国展开,按照高教部大学文科高年级
             学生下乡参加锻炼的指示,刘兆兴随队来到广西兴安县一个村子。几个月农 村生活给了他不小的触动。他看到农民是那么勤劳又那么贫穷,不由得想起 远在家乡的父老乡亲。作为一个农民的后代,他忘不了从小吃家乡的粮食和 野菜,忘不了那里平展的土地和同样贫苦的日子,一种与家乡割舍不断的感 情便在心中慢慢蒸腾起来。在那个广西山村里,他和工作组成员几乎每天都 去20多里远的大山里为老乡砍柴,带队的年近六旬的雷洁琼副教务长与他 们一同上山,几十里山路,往返跋涉,至今留给他深刻的印象。那弯弯曲曲的 山路,大山里朴实的乡亲,是他人生重要的教科书。
             1968年初,刘兆兴被分配到北京郊区任教,一晃十年过去了。1978年,他 担任一所新建中学校长时,《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将招考“文 革”后第一届研究生的消息。他决心报考“试一把” o此时,他参加工作已经 十几年了,在校学的课程特别是外语知识忘了许多。但争回蹉陇岁月的失落 和奋发上进的决心使他毅然报了名。就是这样,从这年3月到5月中旬考前 的两个月里,他白天忙学校工作,晚上重新复习业已荒疏十年的知识,从夜 里常常熬到凌晨。初春时节,夜里还是寒气逼人,又时时停电,他买了一捆蜡 烛,在昏暗的烛光下复习,常常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寒冷。那是高校招生停止 十年后的首次研究生招考,他没有复习资料、复习大纲,只有私下保留下来 的两本大学法学专业的讲义,一本《马恩列斯论法》、一本维辛斯基的《论国 家与法的理论》和两本大学俄语教科书。
             刘兆兴刻苦奋进终有硕果,经过初试复试,他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院法学系录取,幸运地成为我国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和吴大英教授的研究生。
             经过三年刻苦学习,刘兆兴完成了数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获得法学硕 士学位。1981年10月,他被正式分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此时, 他已在报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几个月后,他将自己发表的一篇论文译成德 文,经所长孙亚明教授和吴大英教授推荐,连同相关资料寄往德国A-V洪堡 基金会选择委员会,申请该基金会的科研奖学金。刘兆兴做梦也没有想到, 1982年,该基金会正式批准了他的申请,认为他有资格获得其法学科奖学 金,并邀请他赴德国科隆大学东方法律研究所从事法学研究工作。在此前数 十年间,我国著名核物理学家何泽慧、原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清华大学 前校长王大中、原教育部副部长韦住等我国一些理工科的著名科学家曾获 得过该项科研奖学金,而刘兆兴是新中国第一位获得该法学奖学金的学者。 于是,1982至1983年,他作为洪堡奖学金的访问学者,到德国科隆大学东方 法律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此后,刘兆兴潜心研究一些主要国家的法律成绩 卓著,许多国家法学界邀请他前往访问交流。1991年作为洪堡奖学金访问学 者,刘兆兴又到德国慕尼黑大学公法研究所进行专题性法学研究。这次赴德 期间,还曾应邀到奥地利、法国、瑞士等国进行学习访问。1994年、1997年他 再度随社科院代表团去德国进行短期学术访问。1994年赴联合国设在瑞士 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进行调査研究。1999年获德国阿登纳基金资助,主持中 国社会科学院与德方合作的法学研究项目,在德意志国家行政学院与德国 著名行政法学教授赛登托普夫合作,研究徳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同 时,在德国相关的行政法院进行调研工作。之后,在中国和德国同时岀版了 专著《德国行政法——与中国的比较》(刘兆兴等著)。并相继在北京由刘 兆兴主持召开了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方面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全国人大常 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髙人民法院副院长及相关庭长、国务院 法制局负责人、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司法部常务副部长,以及国内知名专家 学者。德国方面有联邦司法部长、行政法院院长、德国驻华大使、德国著名法 学教授及其他国家的学者。此外,刘兆兴还曾赴日本北海道札幌大学法学院 进行讲学并做学术报告。
             因深厚的理论造诣和对比较法学的深入研究,刘兆兴多次参与国家立 法的研讨工作,多次主持或参加国家重点法学科研项目,参加国际法学研讨 会。如1993年10月至1994年5月,他参与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起草白皮 书的工作;2005年10月,他作为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在北京主持了由联合 ,国教科文组织所属的国际法律协会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经济全球化 趋势与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共有17个国家的法学专家政府官员总计一 百多人参加会议。刘兆兴在闭幕词中进行学术发言,并当选为国际法律协会 中国第一位执行委员。
             在法学研究的同时,刘兆兴以高度热情投身法学教育,受到各界关注。 1994年到1997年间,他兼任司法部国家律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委会副主任委 员,几次参与试卷拟题工作。多年来,一直兼任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 心教学委员会专家委员。早在1985年就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教科书。自20 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他多次为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一些部委、军事院校 和大学法律系讲授法律课,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讲系列法律课,至今仍担 任该电台专栏法律评论家。几次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和“央视论坛” 节目中讲解有关案例或法律问题。在几个五年普法教育期间,他到过十多个 省、市、自治区讲解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系列问题,一些国家领导人和省部 级领导都听过他的讲课。他把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的研究生,他 作为博士生导师组成员,仍担任教学和指导工作,他的许多学生都成了国家 有关部门的骨干。
             多年来,刘兆兴教授撰写并出版了近30部法学专著(包括独著、合著、 主编),发表了 100多篇论文,多部译著。主要著作有《法律与道德》、《德国 联邦宪法院总论》、《德国行政法——与中国的比较》、《政治体制改革与法 制建设》、《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指南》、《法学初步》、《行政法概述》、《中国 行政法现状》、《中国法学四十年》、《法律顾问指南》、《司法制度比较研 究》、《比较法学》(2001年卷一2006年卷,刘兆兴主编),刘兆兴精通德语, 大部分译作都是由德文译为中文的。近年来,他一直兼任中国政法大学主持 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编译委员会常务委员,该编译委员会已连续7年出 版了二十余部译著,其中有的译著是刘兆兴审校的。
             多年的研究与实践,刘兆兴深刻认识到,实现依法治国,迫切需要借鉴 发达国家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德国的经验,因此他潜心研究外国的法律、制 度,研究外国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和法律监督理论。他在国家立法研讨会上 和各种学术会议上,总是将可借鉴的外国经验与中国比较,提出独到见解或 建议。
             刘兆兴是国内法学界知名学者,他对欧盟和德国公法及其司法制度的 研究,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特别是对违宪审査制度的研究,已被法学界 所公认,并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2004年,被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民 主选举为该研究会会长,接替了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的职务。
             几十年来,刘兆兴刻苦钻研,治学严谨,科研成果和培养人才成果丰硕, 在我国法学界有一定影响。现在他已年过六旬,仍然在法律科研岗位上辛勤 工作:撰写论著、教书解惑、到各地讲学或作学术报告,为中国的法制建设, 不遗余力地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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