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革命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1967年1月28日,丰南县造反派组织在本县武装部的支持下,夺了县委和县人委的权,成立了“丰南县革命造反委员会”。同年3月15日,改称“丰南县革命委员会”。宣称:“丰南县一切党政财文大权归于丰南县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其机构设置有:办公室、生产办公室、机关组、组织组、宣传组、农村组、保卫组。办公室取代县委办和人委办;机关组负责财政、民政、卫生及公产税务等工作;组织组和宣传组负责“文化大革命”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联络;农村组负责农村事务;生产办公室负责农林、工交等生产工作;保卫组取代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对下属各局,取消局长制,先后建立革命领导小组和基层革命委员会。同年3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介入本县“文化大革命”,对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成立县公安机关军管会。县“革委会”成立5人核心领导小组,统领全局,有权随意对前县委、人委干部进行审查、批斗和罢免,并可随意进行重要的人事调动、安排。
        1968年5月,县“革委会”机构又有较大变动:设立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组、宣传组、“文化大革命”小组;办公室下设收发组和秘书组;生产指挥部下设财政、民政、工交、农林水利、计划统计、文教卫生等6个组。同时,增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隶属政治部;增设防蝗、防汛指挥部,隶属生产指挥部。
        1971年9月,本县第二届党代表大会以后,随着各区党组织的重新恢复,原县革命委员会派出机构区革命领导小组或地区联络组也逐步改称区办事处。
        1972年2月,撤销县公安机关军管会,恢复县公安局。1973年,县“革委会”机构又增设农业办公室、工交办公室、文教办公室、财贸办公室、经济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同年,恢复县委各部室;并撤销县“革委会”下属各委、办、局的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恢复主任、局长、行长制。至此,县“革委会”才正式成为行政机构。
        1978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县“革委会”下设局级单位27个。各局名称为:丰南县革命委员会××局。
        1981年12月,丰南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历时14年之久的县革命委员会的历史宣告结束。
 
 
县革命委员会历任主任、副主任名表
(1967一1981)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主任 田学海 1967. 3~1969. 5
任宁信 1969. 7~1969. 12
黎英 1969. 12~1973. 5
彭砚章 1973. 5~1977. 6
苗旺贺 1977. 6~ 1979. 8
李旭庚 1979. 8~1981. 12
副主任 刘秋平 1969. 5~1971. 9
焦润民 1967~ 1973. 10
马复兴 1967~1969
孙昌生 1969. 5~1971. 9
谢洪德 1972. 8~1976. 7
李佐光 1976. 8~ 1981. 12
褚玉玲 1976. 8~1981. 12
晏凤农 1976. 8~1981. 12
李树发 1969.5~1981. 12
张昆 1972~1973. 10
殷景荣 1972. 8~1976. 7
周世政 1969. 5~1980. 12
张建林 1969. 5~1980. 12
张庆松 1973. 8~1975. 7
王子云 1973~ 1976. 7
刘洪章 1974. 1~1976. 7
严永才 1975~1981.5
常则民 1976. 10~ 1981
程志军 1976. 10~1978
李云汉 1976~1981
齐梦兰 1977~1981. 12
石岩 1978. 5~1981. 12
朱殿玺 1978~1981
郑国 1978~1981
沈福永 1978. 3~1978. 10
孙尚瑞 1978. 3~1981. 12
李开用 1979. 4~1981
王瑞森 1979.4~1981
肖克明 1980. 1~19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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