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拥军
第八章民政
第一节 拥 军

支前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本县人民踊跃参军参战,自觉担负起支援前线的重任。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军施行了五次“强化治安”,大搞“清乡”活动,而八路军在全县纵横驰骋,打击日本侵略者,依靠的是群众,是抗日的群众“堡垒户”,就是敌人控制最严的胥各庄、宣庄一带,也有八路军的“堡垒户”。据统计,全县有抗日“堡垒户”211户。1941年稻地镇边庄子村的边醉月以伪保长的身份掩护了冀东抗日联军司令员李运昌及其家属。自己身陷囹圄,1943年秋,由外地转移到西河村的25名八路军伤员,由妇救会主任杨秀清、李有义组织护理小组精心护理,巧妙地躲过了敌人的搜捕。
        1943~1945年,仅钱营、大新庄、唐坊及沿海地区做军鞋31907双,军袜73490双,其中西河一个村就做军鞋1000多双。
解放战争时期,为支援前线,全县妇女做军鞋537163双,做军袜307182双。出动担架1500付,大车580辆,民工5700人,沿铁路线村庄为军队提供住房4200间。
        1951年为支援抗美援朝,全县人民自觉地捐献18.5亿元(旧人民币),购买“丰南号”战斗机一架,同时,有90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保家卫国。
慰问
        早在建国以前,本县人民就有慰问人民军队的习惯,村村制定拥军公约。每逢子弟兵驻防或打了胜仗,当地人民总是箪食壶浆,杀猪宰羊进行慰问。建国以后,每逢元旦、春节期间和“八一”建军节,县委、县政府都向全县各地发出通知,对拥军优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党政领导机关还召开拥军慰问大会。1954年2月,县委在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王占山的故乡小赞公庄召开庆功大会,县委领导并慰问了王占山英雄的家属。1979年5月,县领导会同民政局、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慰问了在对越还击作战中牺牲的烈士家属11户,并在其门前悬挂了光荣牌,烈士所在公社也相继召开了追悼大会。县委、县政府领导均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当地驻军和烈军属、残废军人进行慰问。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并发动群众修订拥军优属公约,检查、落实拥军优属措施。各级妇联、共青团、组织发动妇女和青少年为烈军属和残废军人做好事,贴对联,挂光荣匾等。
编写烈士英名录
        为缅怀为人民解放事业献身的革命烈士,于1981年由县民政局以普查登记资料为基础,通过调查、走访、座谈、查阅历史资料,反复核实编写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将全县1243名烈士载入史册。
保护烈士陵墓遗址
        全县烈士遗骨分别长眠于朝鲜和国内21个省、市、自治区的大地上,在省内的唐山、秦皇岛、张家口市和青龙、滦平、平泉、徐水、隆化、香河、三河等县和县内200个村镇也葬有烈士遗骨,为解放丰南也有不少外籍战士安息在县地所属陵墓之中。
        为缅怀烈士,教育后人,县政府于1961年在胥各庄五街建烈士陵园一座,1976年毁于地震。此外,老王庄王翠兰烈士墓由当地乡政府派专人看管,对南孙庄的无名泊烈士墓、稻地烈士墓、詹屯烈士墓遗址,均责成乡、镇、村负责看护。每年清明节,全县各级共青团组织、中小学校都组织青少年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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