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人们为了取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文名庠生、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一、乡试,二、会试,三、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于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员。
殿试是皇帝主考的考试、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上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科举是封建最高统治者收买士人为之服务的一种手段,知识分子热衷于功名利禄者,甘心受人收买和笼络,虽老死于科场亦无所恨。但一个人要连科及第,登入仕途,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县(原丰润县)史料上看,由隋代实行科举到清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的一千三百年的漫长时间里,只有贡生529人,举人347人,进士55人,至于考中状元、榜眼、探花的,根本就榜上无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谕“废科举以广学校”后,统治中国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才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