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里,以学校为培养人才的机构,以科举考试为选拔官吏的办法,到清代偏重科举考试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确定:各省、道、府、州、县皆宜有学校,京城省会有大学堂,道府为中学堂,州县为小学堂,乡镇设启蒙学堂。
自戊戌(1898年)维新之后,办新学的热潮就更高了,废除科举已成为群众的愿望。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八月,县设置了教育行政机构劝学所,分全县为六个学区,区设立高等小学堂。计:南西区在宣庄,南东区在宋家营,较著名的学校有河头初等小学堂,1905年建立。县劝学所设视导一人,各区有劝学员一人,村有学董,形成一套较有系统的组织。清王朝崩溃时,全县先后办起150处小学、一处中学(丰润予备中学),又在丰润城内建立了男、女简易师范各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