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垫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塾师自己办的,地址多在塾师家中,学费由学生家庭负担,学费多少,一般以学生大小而有所不同,这种私塾称为“散馆”。另一种是由官僚、地主、富商为教育其子女而聘请塾师设立的,教师工资由设塾者与塾师协商,这种私整称为“专馆”。
私塾的启蒙教材很多,如《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女儿经》《劝孝歌》、《四言杂字》等。选读几本后,即读《四书》、《五经》,然后再读其它书籍,如《千家待》、《神童诗》、《幼学琼林》等等,这些教材多由塾师选定,也有由家长选的。
私垫的教学方法,一般对学生采取逐个教学,学生无论读什么书,塾师总是先教识字,一段一段地熟读,一段一段地背诵。每读完一本之后,还要做到全书一口气背完,在背的过程中教师随便提一句,学生要马上接着背下去,才另读新书。为了防止遗忘,每天要抽背熟书,几年之后,呆读死记,熟书一大堆。每天都有写字课。初步是描仿影(有买的字帖,也有塾师给写的),如“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七八座,八九十枝花”之类。模仿成格矩后,才让学生自己选字书写,先学写小楷字,次学写大楷字,教师当天批改,写得好的字,教师给加红圈,写的不好的字给打上红杠,也有时老师在仿上写两个生字,叫学生读讲。几年之后,才教学生写婚、表、贺、请等柬帖以及契约等应用文,也有的学校兼学尺牍之类书籍。学生年龄稍长后,教师才选讲书本文章,学生也开始练习写文章、作对联。
清末废科举兴学堂之初,由于师资缺乏,财力有限,不能广泛设初等小学堂,乃于兴办学堂的同时,提倡改良私垫。光绪三十二年(1906)六月,清政府颁布《私塾改良章程》,规定塾师仍可收徒教授,收取学费,只是教授要用新法,重讲解不重背诵。
辛亥革命(1911年)后,私塾继续存在,教育内容和形式虽有一些改变。但基本上仍延袭清末章法,对私垫虽历经改良、限制,到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原丰润县尚有私塾183处,在这些私塾中,只有少数私塾新旧教材兼用,大多数则原封不动,其教学方式等项,仍悉如旧。
民国二十九年(1940)后,日伪统治区,不少国民学校有名无实,半解放区学校,因受敌人的摧残,也大部解散,因而私塾反而有增无减。直到解放后,这些私塾才完全取消,代之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