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小学教师的待遇
        在民国初年(二十年代),乡村小学教员多是由二十左右岁的乡村师范毕业生来担当,那时初小教员月薪八、九块银元,是较普遍的。一些年岁较大,教书年头较长的也不过十五块银元,但毕竟这样的为数不多,同时一年中放寒暑假两个月,这两个月是不发给工资的。为此,曾放1935年1月11日县“教联”在以县委为首的地下党组织领导下,发动全县小学教员,为要求发给假期薪金进行罢课和请愿斗争。虽遭反动当局镇压,将七名教员逮捕(后因无罪而释放),把“教联”摧毁,但从那年起,也是大势所趋,丰润县当局终于发给了小学教员的假期薪金,斗争最后取得了胜利。
民国二十六年中小学教师待遇
        中学教员:最高月薪100元,最低40元。
        小学教员:最高月薪55元,最低14元。
民国二十六年河头镇公立完全小学教职工月薪表
等 级 1 2 3 4 5
教 员 31元 29元 25元 24元 23元
校 长 40元        
 
        由民国初年到抗日战争前夕,这一阶段中小学教师待遇是比较优厚的,如民国初年的时候,船牌面粉(当时叫洋白面)每袋价两元三角,一般的小学教员月薪可买到四、五袋面粉,侯后特别是解放战争期间,蒋介石把大批物力、财力,都用在打内战上,造成通货膨胀,食玉薪桂,教员的月薪从数字上看,虽大有增加,但远远赶不上物价的飞涨。
        民国三十二年(1943)河头完全小学教员工资表
                                                          (日伪时期)
校长 主任 教          员
1 2 3 4 5
190元 155元 115元 70元 63元 62元 58元

        注:每月每人发给津贴费50元,供给月米30斤。

民国三十五年(1946)易立河头初级商业职业学校教工月薪
校长 主任 专任教师 职员 书记(文书)
160元 155元 150元 70元 60元
         抗战胜利后,由1945年至1948年的三年解放战争期间,在国民党统治区,政治腐败,滥发货币,物价飞涨,民不聊生,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也随之不断增加,从数字上看已超过民国初年的几倍,甚至一、二十倍,可它的币值怎么样呢?到底能买回多少东西呢?其实只不过是几个烧饼的价钱罢了,就这几个钱还要受到层层拖延刻扣,到在教师手里已所剩无几。所以中小学教员到处纷纷向国民政府请愿……反内战、反饥饿,要求增加工资……国民政府也曾采取粮米补贴的办法,其结果,只不过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解放区和国统区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当时解放区限於财力、物力的艰难,对小学教员工资采取米薪制加津贴的办法。在1947年至1948年内。国民党军队大举向解放区进攻,恨不得一口就把解放区吞掉,致使全县特别是半解放区,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就在这种严重情况下,於1948年5月,对小学教员的工资,由十五专署还作了统一规定:初级小学教员月米薪由原来的130斤增加到160斤;高级小学教员月米薪由原来的160斤,增加到180斤,确实保证了小学教师的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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