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试行草案) 1984年10月
1、热爱组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教育事业。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4、蒸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悔人不倦,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5、奉公守法,遵守纪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6、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4、蒸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悔人不倦,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5、奉公守法,遵守纪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6、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