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生活
        解放前,本县职工有5000余人,以猪鬃和轧花工人为最多,其次是店员、小学教员,他们和农民一样,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日伪统治时期,胥各庄猪鬃工人的工资仅为其创造价值的4%,男工每月仅8元(折小米80斤),女工5元,童工4元,长年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日子,有“猪鬃花子”之称。且每天工作14小时,工厂卫生条件极为恶劣,臭气熏天,脏土飞扬,工人们患有严重的气管炎、肺气肿等职业病。当时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上鬃行,遭涂炭,工房就是阎王殿,烟尘呛的吐痰血,苍蝇大蛆满屋转,夏天进蒸笼,冬天把冰窖钻,累死累活早见鬼,吃糠咽菜拿命换”。
        建国后,随着城镇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就业人数增多,职工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1978年以后,经过调整、改革工资和搞活企业,尽管物价有一定程度的上涨,职工生活仍有大幅度的提高。据县统计局和有关部门对100户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表明:
        一、工资收入增加幅度,高于物价上涨的幅度。1956年全县职工工资人均每月36元,1980年增加为70元,1985年增加为100元,比1956年增加64元,增长近2倍,比1980年增加30元,增长3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仍比1980年增长27.92%,比1956年增长1.4倍。详见下表。
几个年度工人平均月工资情况表(1949~1985年)单位:(元)
年度 工资数 年度 工资数
1949 17 1978 52
1956 36 1980 70
1963 39 1982 70
1966 39 1984 80
1970 39 1985 100
1977 39    
几年年度每百户人均月收入比较表
每百户按人均月收入分组 单位 1978年 1980年 1985年
20元以下 29 14 1
21元~25元 19 11 5
26元~35元 22 33 13
36元~50元 18 25 38
51元~60元 5 6 23
61元以上 7 11 20
        二、职工家庭就业面增大,负担减轻;低收入户减少,高收入户增加。胥各庄镇每百户职工家庭就业、收入情况调查表明:1978年每户平均人口3.84人中仅有1.72人就业,负担2.3人生活,人均年实际收入356.19元,人均年生活费支出269.91元;1980年每户平均人口增加到4人,就业人口增加为2.13人,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减少为1.88人,人均年实际收入增加为423.93元,人均生活费支出增加为330.72元;1985年每户平均人口减少为3.95人,平均每户就业人口增为2.29人,负担人数减少为1.72人,人均年实际收入增加为618.77元,人均生活费支出446.3元。
        三、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由于城镇市场活跃,居民家庭生活收入增长,对食品的需求由谷物为主的主食型向营养丰富的副食型发展。1978年食品消费构成主食占25.92%,副食占37.02%;到1985年主食占22.14%,副食占38.83%。作为主食的粮食消费量下降,而作为副食的肉、禽、蛋、鱼的消费量上升。1985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购买肉食13.5公斤,比1978年增加3.1公斤;人均购买鲜蛋8.2公斤,比1978年增加3公斤;人均购买鱼虾12.8公斤,比1978年增加4.5公斤。
        衣着方面,由过去低档单一化,向中高档多样化发展。
        日用文娱用品的占有量逐年增加,耐用品拥有量成倍增长。据胥各庄镇职工百户调查,过去。“老四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的传统地位已被“新六件”(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照相机、收录机)所代替,越来越多的家用电器进入居民家庭。详见下表:
胥各庄镇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水平和构成变化表
项目 单位 1978年 1980年 1985年 构成%
1978年 1980年 1985年
生活费支出 268. 91 330. 72 466. 30 100 100 100
①食品 169. 25 205. 41 285. 58 62.94 62.11 61.24
其中:主食 69. 70 80. 29 104. 49 25.92 24.28 22.41
副食 99. 55 125. 12 181.09 37.02 37.83 38.83
②衣着 40. 08 49. 93 71. 29 14.9 15.1 15.29
③日用文娱用品及燃料 40. 44 50. 73 72. 83 15.04 15.34 15.62
④非商品支出 19. 15 24.63 36. 60 7.12 7.45 7.83

 
胥各庄镇居民每百户耐用品拥有情况比较表
名称 单位 1985年 1980年 1978年 1985比1980+-%
自行车 202 155 132 +30.3%
缝纫机 73 65 57 +12.3%
  手表 242 186 171 +30.11%
电风扇 68 6 3 +11.3倍
洗衣机 62 3 0 +20.6倍
摩托车 3      
收音机 71 64 58 +10.9%
彩色电视机 7      
黑白电视机 81 13   +6.2倍
录音机 35 5 1 +7倍
照相机 3 1   +3倍
电冰箱 3      
        附:金存家庭生活状况调查
        陈金存,男,70岁,家住胥各庄五街,系猪鬃工厂退休职工。
解放前,陈家靠父亲租种薄田7亩,年收入400公斤杂粮维持生活。全家老少7口人仅住间半草房,合盖4床棉被过冬,用糠菜渡过饥荒。
他14岁随本街张家猪鬃业主学徒。在案子底下做通猪毛、理尖子等杂活。经常弄一身猪毛,满脸污土,呼吸困难。每天工作12小时,月收入大洋2元,仅能买20公斤面粉,每年只能开工5~6个月。有“上洋行的五月鲜儿,一过五月就打蔫儿”的口头禅。
        日伪时期本地猪鬃冻结,便去北京为日商加工猪鬃。每月收入1元,全赖加班加点增加工资,勉强度日,吃混合面,穿烂缕衣,住大通铺。厂家还借口防空,命工人关窗闭户进行操作,使多数人患矽肺等职业病。
        1946年,国民党统治时,因猪鬃业凋蔽,弃家到沈阳谋生。在一家联合加工厂做工,年收入只能买200—250公斤杂粮。
解放后他回到家乡。这时他已有3个孩子(两男一女),为摆脱生活困境,投私营企业“源记”猪鬃厂为工人,每月工资虽只40元,但当时物价较低,加原农业收入,每年人均达100元。生活开始富裕,1953年购置瓦房3间。1956年公私合营后,他正式成为胥各庄猪鬃加工厂工人,月工资56元。此时3个孩子均已长成,陆续就业,家庭负担减轻,收入逐年增加。
        1978年全家12口人(女儿已出嫁),长子6口人4人就业,年人均收入1100元;次子4口3人就业,年人均收入1200元;陈金存与老伴退休收入每月100元,加儿女赡养费年收入1500元。
        1985年有正房11间,价值2万元。全家三户分居,分别置有彩电、洗衣机、自行车、电风扇等高档家具。他与老伴共享天伦之乐,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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