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纠正不正之风
        1986年以来,县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丰南的实际,把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 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常抓不懈。
        一、 清理“三乱”
        1991年以来,中共丰南县委对一些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引起群众不满的“热点” 问题进行了清理,主要是清理纠正利用职权、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 题。先后对全县9个系统、64个单位进行了清查,共清理出“三乱”文件211个,废止 7个,宣布取消收费项目30个,查出5个系统32个单位存在乱收费问题,共清查出超 标准收费98.3万元,主要涉及卫生、交通、教育、环保等单位。对29个单位进行了处 理,退还用户86.9万元,收缴3.25万元,查出两个单位存在乱摊派问题,涉及金额 8.23万元,对两个单位挪用罚没款问题进行了纠正。
        二、 清理违规乘坐超标小汽车
        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狠刹了 违规乘坐超标小汽车歪风。同年6月,中共丰南县委提出“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再购买超 标小汽车,谁要再买,就要追究领导的责任”,为基层起到了表率作用,使这一不正之 风得到制止。共封存超标小汽车14部,有10个单位取消了购买小汽车的计划,16个单 位将已购买的小汽车卖掉。
        三、 刹公款吃喝玩乐风
        在解决清理违规乘坐超标小汽车的同时,县委、县政府狠刹了用公款吃喝玩乐之 风。1991年~ 1993年县委先后3次在全县性的会议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强调 各单位待客一律到食堂就餐,坚决杜绝大吃大喝;县委、县政府两办率先修订了县五套 班子的待客制度,严格控制了待客范围、标准和赔客人数,县五套班子领导身体力行, 带头坚持下乡时到食堂就餐,以实际行动带动了机关,影响了基层;县纪委、监察局认 真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一年中共查出接受超标准招待的38人,超标准待客、赔 吃赔喝不交费115 A,对此进行了规范和解决。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补交赔客饭费24 800 元,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816条,吃喝玩乐风这一 “顽症”得以收敛。
        四、 清理公费出国(境)旅游
        1993年,纪委、监察局会同外事办、外经委、组织部门对公费出国(境)旅游等 情况进行了调查清理。据调查统计,因考察项目、招商引资等,从1992年至1993年上 半年,全县有9批64人次出国(境),其中参加省组团2批3人;县办企业组团3批48 人次,乡镇企业组团4批13人。通过对64人次出国(境)人员的出国(境)目的、组 团单位,所需费用的数量、来源及使用情况等逐一进行审查,未发现违反外事纪律和单 纯旅游等问题。
        五、 清纠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问题
        1989年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为加强廉政建设,纠正在职称评定中的不正之风, 在县委领导下,县纪委会同监察局、职改办对几年来职称评定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复查。 通过复查,纠正和解决了在职称评定中一些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取得了显著成绩。 1990年4月,对全县36个局级评职单位进行了复查。5月,唐山市廉政领导小组派出 检查组对全县的复查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了教委、物资局、县社、林业总站、工管委 等5个单位的272人,结果发现有问题单位3个,涉及18人,其中物资局14人,县社 3人,林业总站1人。这次检査,物资局被列为问题突出单位,按照政策规定有13人取 消职称(经济师2名、助理经济师5名、经济员6名);降级5名(2名经济师分别降为 助理经济师和经济员,2名助理经济师降为经济员,一名助理统计师降为统计员)。总 计有119人取消或降低职称,其中,1989年决定取消或降低的31人(取消28人,降级 3人),1990年5月份、6月份决定取消或降级的有88人(取消的73人,降级的15 人),取消和降级的119人中,高职1人(不属于参评范围的局级干部),中职19人, 初职99人。
        六、 清理私设小金库
        1988年5月以来,县纪委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物资、现金管理、债权债务、 厂长经理基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清理,从中发现8起违法违纪案件。结合清仓査库,对 罚没款收支、私人拖欠公款、“小金库”等问题又进行了专项检査。查出私设“小金库” 27个,已开支103 897元,剩余部分全部入账;干部职工拖欠公款145 496元,偿还 57 990元,其余的做出了还款计划。查出1986年以来的各种罚没收入6 422 107.07元, 结余部分全部上缴财政。针对存在问题,组织各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通过这一系列纠风和专项治理的综合行动,使各种腐败现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有效遏 制,党风和社会风气日趋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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