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丰南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编 政权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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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丰南县人民代表大会
         
丰南县人民代表大会,是丰南县地方国家权利机关。从 1954年7月到1993 年共召开了九届代表大会,从1986年到1993年经历了第七届、八届、九届三次代表大会。据 195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部《地方组织法》之规定,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1979年全国人大修定的《地方组织法》改为任期3年。从 1981年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起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从 1990 年第九届人代会开始各乡镇增设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乡镇人大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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