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的必要性
        管理部队靠什么?方法、手段是多种多样 的。我认为,其中一个居于法典地位的极为重要 的方法、手段,就是严格按条令条例管理部队。 对此,并不是每个同志都十分明了的,总还是有 人不按条令条例办事,以致部队管理中时而出现 这样那样的问题。显然,贯彻落实条令条例,严 格按条令条例管理部队,已经成为新时期加强军 队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摆到了我们面前。
        按条令管理部队具有客观必然性
        部队一定要按条令条例来管理,是因为条令 反映了军队这一事物的客观规律,按条令管理部 队具有客观必然性。只有深刻认识这一点,思想 上才能进一步强化条令观念,行动上才能自觉地 按条令办事。
        人们共同遵守一定的条规,是社会生活正常 进行的客观要求。有社会以来,作为人们必须遵 守,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就随之形成,并 不断发展和完善,这种行为准则通过种种条规表 现出来,明确规定什么是合法的,可以做的,什 么是非法的,禁止做的,以此来规范人们的行 为,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同样,任何一个 集体,它想求得生存和发展,必然要向组成这个 集体的每个成员提出要求:维护和遵守集体的种 种章程,接受该集体种种章程的约束。没有规 矩,不成方圆。没有法规,社会就要乱套。这是 一个十分明白的道理。
        按条令管理部队是军队这个特殊的武装集团 提出的客观要求。军队是拿枪杆子的,要随时准 备打仗,这就特别强调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靠 什么集中?靠什么统一?靠条令。高度的集中统 一意味着极为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意味着令行禁 止,一切行动听指挥。这一切又只能来自全体军 人都严格执行条令。条令是军队建设的法规,是 规范军队行动的准则,是管理部队的依据。从特 定意义上说,条令具有一种能把指战员的行动 “集中统一”起来,形成强大的战斗力的特殊功 能。
        按条令管理部队是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 军队的客观要求。由于现代科学技术广泛运用于 军事领域,现代战争的突然性、快速性和严酷性 明显增强,对军队的合成性、整体性的要求更加突出。随着我军不断向现代化迈进,武器装备在 更新,部队合成程度在提高,全体指战员必须具 有与现代战争和我军现代化建设需要相适应的高 度的时间观念,纪律观念。我们严格按条令管理 部队,就能培养出快速的反应能力、优良的战斗 作风、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行动,提 高部队在现代条件下作战的能力。我军的正规化 建设,其核心的内容可以说就是军队的各项工 作、军人的一切行动都遵循一个统一的规格,达 到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个统一的规格或标准,不 是别的,正是军委颁发全军执行的共同条令。我 们的生活、工作、训练、作战都严格按条令的要 求去做,也就体现了正规化。所以,有人说正规 化也就是条令化,这是不无道理的。
        按条令管理部队之所以是客观的、必然的, 在于条令本身是科学的。条令是我军几十年成长 的经验结晶,它凝结了战争环境和和平环境部队 管理的丰富经验,反映了军队活动客观规律的要 求,不少是用血汗换来的宝贵财富。按条令管理 部队,也就是尊重科学,尊重军队活动的客观规 律,也就是对部队实行严格的、科学的管理。在 部队中,往往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凡是严格 按条令管理部队,那里的规章制度落实得好,部 队风气正,纪律严,事故少,战斗力强,完成任 务岀色;凡是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管理松懈, 事故多的单位,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严格按条令 管理部队。担负老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任务的部 队,正是由于平时条令落实得好,所以在战场上 战斗纪律严格,战斗作风顽强,打出了国威军 威。
        综上所述,按条令管理部队决不是哪个人主 观意志的产物,不是一项任意的行动,而是事物 本身提出的必然要求。不按条令办事,就违背事 物的客观规律,必然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充分认识条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充分认识条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严格按 条令管理部队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这里讲的权 威性,是指部队管理的依据,最正确、最可靠、 最可信、最权威的就是条令,其它任何依据,凡 与条令不相吻合的,统统不足为凭,不足为准。 这里讲的严肃性,是指对待条令的态度,不能马 马虎虎、草率从事,必须真正把条令当作神圣不 可侵犯的治军法典,一丝不苟、彻头彻尾地全面 贯彻执行。
        应当指出,在少数干部战士的心目中,条令 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还没有很好地树立起来,以致 出现了一些不按条令办事的现象,妨碍了部队建 设。下面我列举几种,略作分析。
        其一是借口所谓“创新”,搞“土政策”。我 们今天处在改革创新的年代,部队建设包括管理 工作也只有在改革创新中才能不断开拓前进。但 是,改革创新不等于可以胡改乱创,改革创新不 能离“谱”,这个“谱”就是条令条例。有的同 志认为,“条令规定太原则,我们应该创造性地 执行。"于是撇开条令,自己另搞一套,又专门 制订了一些不符合部队实际的条条框框。这些 “土政策”有不少是违背条令精神的,尽管偶尔 也可能“管点事”,但常常是消极作用大于积极 作用,甚至成为激化内部矛盾,酿成事故的隐 患、“种子”。诚然,条令本身具有概括性,是针 对全军范围制定的,我们应该从部队实际出发, 创造性地贯彻执行。然而切切不可忘记,我们提 倡的创造性,是指在贯彻落实条令过程中,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以便把条令落实得更好。而 违背条令的所谓“创新”(实质是“土政策”), 则可能走偏方向,到头来妨碍条令的贯彻落实。 或许有人会问,为了更好地执行条令,可不可以 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问题作出一些具体规定呢?我看是可以的。总政治部余秋里主任最近针 对部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提出全军除 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外,还要做到“八个 不准这“八个不准”是我军的法规,是对三 大纪律八项注意和尊干爱兵原则的补充和新的发 展,坚决贯彻执行这“八个不准”,对于继承和 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密切官兵关系,遵纪守 法,提高我军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充分调 动干部战士的积极性,加强我军“三化”建设, 提高战斗力,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各 级领导对这“八个不准”应高度重视,广泛宣 传,认真贯彻落实。这样,我军基层建设的面貌 肯定会在不长的时期内出现可喜的新局面。由此 可见,辨别是创造性还是“土政策”,就看你那 些创新的规定是否同条令精神相一致,一致的就 是创造性,应当鼓励;违背的就是“土政策”, 应予纠正。
        其二是把“长官意志"凌驾于条令之上。这 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我的意志”大于条令, 遇事按“我的意志"办,不必按条令条例办。再 一种是明明条令条例上有答案,他不去照着办, 总喜欢“请示上级”,唯“领导的意志”行事。 前一种情况,目无条令条例,我行我素,狂妄专 断,其错误和危害不言自明。后一种情况,貌似 组织纪律性强,实则还是目无条令条例。当然, 在部队管理工作中,可能碰到条令条例上没有明 确规定的问题,如果我们把握不准,那是应该向 上请示的,不能自作主张。但是只要条令条例有 了明确规定的,我们就应该坚决相信条令条例, 毫不犹豫地按条令条例办,不必干那种“甘泉在 前偏要到远方掘井”的蠢事。凡事唯领导意志 办,在领导的意志与条令精神相符时倒还不要 紧。一旦领导意志与条令精神相悖,就会给部队 建设带来不良后果。
        其三是生搬硬套地方经济管理经验。按条令 管理部队并不排斥引进其他领域的先进管理方 法。部队管理与地方上的经济管理同属管理学 科。我们应当吸收地方经济管理中那些对部队有 启示和借鉴作用的好经验,来拓宽部队管理的路 子,增强管理工作活力。需要指出的是,借鉴不 等于照搬,引进不等于套用。部队毕竟不同于地 方,它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忽视军队的“个 性”,一个模子照套地方的管理经验,十有八九 要碰壁的。有的单位把地方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 的一套原封不动“移植"到部队管理工作中来, 动辄罚款、罚站、罚岗,结果呢?不但没有使被罚者心悦诚服地认识错误,反而带来了某种副作 用——“只要有钱,违反条令怕什么?认罚就是 了。”这样就失去了条令的严肃性。再比如,地 方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是“松绑”,我 们能把它套用到部队里来吗?不能!绝对不能! 对军队来说,无论如何不能搞“松绑”,而是在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特别强调统一指 挥、执行命令、遵守制度。在借鉴地方管理经验 上,用得着毛泽东同志的哲学思想:以矛盾的普 遍性原理作指导,从矛盾的特殊性出发。借鉴, 是取其精华,“消化吸收,为我所用,至于那种 为了赶时髦,把条令搁置一旁,一味热衷于套用 地方管理经验,哗众取宠,在新名词上打转转的 态度,更是不足取的。
        其四是强调情况特殊,执行条令打折扣。条 令条令,条条是令。作为一个军人,执行条令应 该是不讲价钱,一丝不苟的。然而,实际情况远 非如此。有的单位把条令当作“橡皮本本”,执 行时有“弹性时好时差,时紧时松。遇任务 繁重、干部缺位、环境艰苦、条件恶劣的时候, 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执行条令的要求,降低 了落实条令的标准,查铺查哨不坚持,人员外出 无比例,武器装备管理不严格……结果导致种种 问题的发生。不要以为少查一次铺,少查一次 哨,擅离职守几分钟无所谓!思想麻痹之时,常 常是事故发生之日。某人武部仓库保管员,几年 来一直克尽职守,枪支弹药管理没有差错。可就 在他自信不会出事的时候出了事:坏人乘他擅离 职守的几分钟,盗走库内手枪九支。一个又一个 严峻的事实在给我们上课:条令是我军军规军 法,只能严格遵守,不能丝毫违反。违反了,革 命受损失,个人吃苦头。每个干部战士都要十分 明确:执行条令是没有什么伸缩性可言的,不是 有的时候应当执行,有的时候可以不执行;有的 条文可以执行,有的条文可以不执行;有的条文 可以执行得好些,有的条文可以执行得差些。俗 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条令的标准是十 分,落实八分不行,九分不行,九分九也不行, 必须一点折扣也不打。在部队管理中,应当强调 人人、事事、处处置于条令的严格约束之中,自 觉做到操课与课外一个样,营区内与营区外一个 样,领导在场与不在场一个样,有检查与不检查 一个样,真正把条令落到实处。
        其五是违反了条令不以为然。常常有这种情 形,一个同志假如犯了法,他的心情会很紧张, 思想包袱会很重,精神压力会很大。而当他违反 了条令,则觉得小事一桩,没啥了不起,往往不 当回事。条令在人们心目中处于这般地位,还怎 么能认认真真地去贯彻落实?!在这里,很有必 要唤起大家对条令的高度重视。党有党纪,国有 国法。我军的条令条例就是军规军法,带有一定 的强制性。不管你理解不理解,喜欢不喜欢,习 惯不习惯,都得遵守,不得违反。违者,就要绳 之以纪律。条令上规定的都是“小事"吗?当然 不。有些事看起来很小,可违反了,造成的后果 和影响却是大的。举几个例子:条令上明文规定 严禁违章行车和非驾驶人员开车,可有的驾驶员 置若罔闻,违反交通规则,有的非驾驶人员偏要 偷着过“车瘾”,结果撞死人、压死人;有的人 不遵守条令上有关严禁玩弄武器和枪口对人的规 定,随便摆弄枪支,造成走火伤人、亡人事故; 有的人违反条令有关严禁私自下水游泳、捕鱼的 规定,擅自下水造成溺水淹亡事故;还有的违反 条令中有关不准私存弹药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规 定,结果引起失火、爆炸事故……这样的教训还 少吗?即使是象军容不整、举止不端这类“小 事",也会使人民军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变得 “不咋样",威望当然也会随之降低。要知道,人 民群众总是把个别的军人形象同整个军队的形象 联系在一起的。每个军人都要从法纪观念的高度 来认识条令、对待条令,象严守法纪那样严守条 令条例的规定,象维护法纪尊严那样来维护条令 的严肃性,从一点一滴做起,争做落实条令的模 范。
        创造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的条件
        恩格斯说:“推动人去从事活动的一切,都 要通过人的头脑,甚至吃喝也是由于通过头脑感 觉到饥渴引起的,并且是由于同样通过头脑感觉 到饱足而停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228页)也就是说,人的行为都是由思想支 配的,支配人们行动的思想是人们所处的客观条 件作用大脑的结果。因此,强调严格按条令管理 部队,必须创造能使条令得以严格贯彻落实的客 观条件。基于前面列举的种种问题,我认为当前 尤其要重视创造的客观条件主要有三个:
        第一,思想教育条件。高度的条令观念不是 头脑中固有的,也不是自发产生的,更不是从天 上掉下来的,而是靠思想教育,靠外界的灌输, 靠干部战士对条令认真地学习,深刻地领会。条 令的教育和学习搞得越好,贯彻条令的自觉性就 会越高。只有针对干部战士在学习落实条令中的现实思想,及时教育大家充分认识条令在部队建 设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帮助大家排除思想干扰, 克服诸如“条令条令,谁能下令就是谁的事气 “条令是条条框框,现在是八十年代,讲开放 型”;“条令是老经验,缺乏科学性”等等模糊认 识,提高学习、执行条令的自觉性。也只有通过 教育,使大家熟悉条令,通晓条令,知道条令是 怎么规定的,要求怎么做,禁止怎么做,懂得为 什么,才能为贯彻落实条令打下良好基础。试 想,如果对条令认识不端正,内容不熟悉,理解 有偏差,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其然,不知 其所以然,又何谈落实条令?何谈按照条令管理 部队?
        第二,实践深化条件。条令来自实践,指导 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具有强烈的实践 性。充分认识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的必要性,目 的是为了加强部队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假如 只把条令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落实到行动 上,则等于零。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其本身就 是一个实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个同志条令 意识的强弱,执行条令自觉性的高低,每项工作 是否符合条令条例的要求,都会客观地反映出 来,接受实践的检验。这里,我们应特别注意把 握贯彻条令所具有的全员性、渗透性和全程性的 特征。全员性即所有部队成员,不分军种兵种, 不分干部战士,只要是部队的一员,都要执行条 令,不能有什么“例外渗透性即部队各行各 业、各项任务,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必须贯 彻落实条令,没有什么“特殊”。全程性即贯彻 条令在时间上必须持之以恒,贯彻始终,贯穿部 队建设的全过程,每天二十四小时都不能停止, 不能有什么“间歇:在实践中圆满地解决这些 问题,就会推动我们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严格 按条令管理部队所尝到的甜头,又会反过来促进 我们进一步加深对按照条令管理部队必要性的认 识,二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经过这种实践、 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过程,我们 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的自觉性就会越来越高。
        第三,干部决定条件。我军干部战士虽然同 为管理教育的主要对象,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 部,是部队的主要管理者,是管理教育工作的主 导。条令的贯彻落实、检查评比,都要靠干部去 具体抓。干部能否及时地发现问题,准确地分析 问题,妥善地解决问题,实施正确而有力的指 导,直接影响到部队贯彻条令的优劣。干部实施 管理,战士接受管理,这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中,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喊破嗓子,不如 做岀样子”,干部以身作则,为人表率,身教重 于言教,以自己带头执行条令的模范行动去影响 部属,会收到言教或行政命令所收不到的特殊效 果。要求战士学习领会的,干部首先应学习好, 领会深。要求战士做到的,干部首先就做得到, 做得好。条令既“治兵”,又“治官”,在条令面 前人人平等。干部出了问题应和战士一样严肃处 理,不能对战士严,对干部宽。实践经验证明, 只有坚决执行条令的干部才能带岀坚决执行条令 的战士;只有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的干部才能带 出坚决按条令办事的部队。
        除了重视创造客观条件外,更为重要的一个 就是精神动力条件。管理是人的活动,人是有精 神的。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必须有精神动力。 为什么有的单位管理工作老是被动应付,没有新 的起色?为什么有些单位问题一出再出,按下葫 芦起来瓢?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内 在精神动力。这种精神动力,说到底是个世界观 问题。条令是在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 制定的,只有树立起无产阶级世界观,才能更深 刻地理解条令,更自觉地落实条令。世界观是 “总开关”,世界观问题不解决,贯彻落实条令只 能是一句空话。得失观又是世界观的一个具体表 现形式,能否正确看待军人的得与失,实质上是 一个事业心、责任心问题。如果一个干部整天考 虑个人的“后路”,有心治家,无心治军,对部 队打心里就不想管、不愿管,又怎能谈得上敢 管、会管,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呢? 一个战士, 入伍动机不端正,认为当兵吃了亏,整天闹着要 “开路”,又怎能做到甘愿接受条令约束,严格按 条令办事呢?显而易见,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 单纯就条令讲条令、就管理讲管理是达不到预期 目的的,必须釆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好 世界观的这个根本问题。干部战士树立了革命人 生观,就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革命利益的关 系,正确处理索取与奉献的关系,正确处理自由 与纪律、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部队就会出现干部 想管敢管,战士服管,大家齐心为部队建设做出 贡献的新局面。
        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是有战斗力的军队的 共同特点,但在如何“严格"上不同阶级属性的 军队有根本的区别。旧军队代表反动统治阶级的 利益,军民对立,官兵对立,部队的管理只能靠 棍棒纪律、靠惩办主义来压服、来维持。我军是 无产阶级的军队,军民一致,官兵一致。人民军 队的这种本质决定了我军的管理方法是有禁有 导,禁导结合,以导为主,主要靠说服教育,启 发自觉。广大指战员完全明了条令符合包括自己 在内的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完 全能够自觉地接受条令的约束,自觉地按条令严 格要求,严格管理。这是我军的特点,也是任何 剥削阶级军队根本无法相比的优点。我们应当充 分利用和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继承和发扬我军 的光荣传统,及时研究部队管理的新情况,总结 部队管理的新经验,严格按条令管理部队,保证 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顺利进行。
        (《军队管理学术讨论会论文集H98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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