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道不必安贫
        日前听到一个笑话:G省省直文化部门两位干部到H省对 口部门公干,公事办妥后即对群众推销商品。此举引起H省接 待领导的怀疑,认为以其身份,不应如此。所幸通讯手段灵便, 才未麻烦公安机关。听罢此事令人慨叹。
        我国文士历来注重面子,名利不能兼收时,重名轻利者大有 人在。重名,自然要讲道和义,所以不少人恪守君子不言利的信 条,以安贫乐道自慰,甚至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 说。加上封建社会总是抑制商业鄙视商人,文人对经商更为不 耻。古代正直文人大都穷困潦倒,颜回只靠一箪食、一瓢饮;杜 甫住茅屋、盖破被;吴敬梓借走路“暖足”;曹雪芹举家食粥酒 常赊。而政治上呢,除登上仕途者外,实际上地位并不比商人高 多少,且不说元代有八娼九儒十丐之说,就是已经当官的贾雨 村,还要巴结富商薛蟠,连鸡都不会卖的范进,中举前不知挨了 屠夫丈人多少嘲骂。囿于多年的传统观念,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孔 乙己,宁可做文雅的“窃书”贼而挨打,也不想生财之道。像范 蠡那样弃官经商者虽不多见,但终成富商的陶朱公的实践证明, 读书人搞经济并不逊色,之所以和者甚寡,盖因多数文人老爱把 利和义对立起来,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宁可受穷也不言利,才产 生诸多悲剧。
        其实义和利并不总是完全对立的,见利忘义固然可鄙,而因 义丢利也不见得高明。因为从根本上说,无论道也好,义也好, 只要能为人民谋利,就是正道、正义,反之,空谈道义又有何 益?如此,对安贫乐道就得分析,能为人民谋利而自己安贫是高 尚的;既不能为人又不能为己谋利,而用所谓“道义”孤芳自 赏,则是可怜的。朱自清宁可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是为激励人 民追光明,求解放;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死,只是对腐朽的商 王朝的愚忠,这种殉道毫无积极意义,同是挨饿,却不能相提并 论。除此以外还要看利从何来,凡合法之利,哪怕是私利,只要 不害公利,只管理直气壮地取来我用就是了。近闻一些省市重奖 有功科技人员,心中窃喜;而受奖者坦然受之,一扫过去那种惶 惶然的心态,更不由得拍案叫好。其名正,其利厚,说明知识不 仅作为精神财富,而且终于成为物质财富。看来,鱼和熊掌二者 还是可兼而得之的。
        行文至此,觉得有必要声明:面子还是得要的,道义还是得 讲的,见利忘义和因利害义以及因私害公绝非人间正道,在必要 时还非得为道义而舍实利不可。只是守义不应守穷,乐道不必安 贫,落后就要挨打。所以在一定条件下,没有票子也就没有面 子。只有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些的道义,才有价值,面子才更光 彩。不是吗?
        原载《河北日报》1992年8月8日 署名 火菲
 
扫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