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建设
        历史上,本县有代表性的镇是:胥各庄、稻地、宣庄、其建设规模各具特色。
胥 各 庄 镇
        为县城所在地。由解放前原胥各庄、河头两镇合并而成。
        原靠近火车站的河头镇,是本县唯一有楼房的商埠。楼房主要分布在铁路南北大街与煤河两岸,其建筑规格多为二层六、七间为一幢的楼房,系木梁檩,砖石结构,洋铁瓦轻型楼顶。南侧窗外有走廊,楼梯多在一侧,个别讲究的是圆柱脚,水刷石,并有阳台。铁路南侧东南方向河头花园是今县水泥厂所在地,曾于1880年铺建唐胥铁路时,由一张姓旗籍官吏建造一所花园,面积达300亩,挖有人工湖和湖心岛,岛上建筑为尖顶红瓦西洋格调的厅堂及居室。后归开滦矿所有,英、美人曾在此度假,避暑。因水源枯涸,其建筑逐渐拆毁而消失。胥各庄的建筑格式,与河头迥异。一般富豪人家多为大宅院,青砖瓦顶,高台阶,大门楼,砖石结构的中式建筑。平民宅第,以草房为最多,瓦房次之。外墙用砖,里面用坯,俗称“里生外熟”。中间墙则均用土坯砌成,涂以糙泥,细白灰装饰。房架木料,就地取材,多以杨木为主。据统计,1949年,胥各庄镇有房2985间,59760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只有2l间,420平方米。县人民政府在此设治后进行了扩建。陆续建成直属库、土产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煤建公司、物资局、水产局、汽车站、交通运输局、采购局、县供销社10个单位。1958年“大跃进”期间,县城“丰润食堂”工字楼落成,地址在今政府招待所。此楼连同半地下室共分3层,系8寸砖墙,全木框架,是一座危险建筑物。1960 年以后,处于3年困难时期,建筑工程纷纷停建、缓建。1963年好转,一些厂矿、机关进行了扩建,各居民户也先后增建少量住宅。县城除南北大街为原有的商业区,粮食街(三街)为行政区以外,其他各街道均属于居民、生产、文化复合区。到1976年县城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5500 间,1976年7月28日地震中遭到毁灭性破坏,所有建筑物倒塌无遗,当时在原地复建县城极为困难,加之城址又属于压煤区,因此,县“革委”于1976~1978年先后四次给唐山“地革委”提交了要求县城易地迁建的报告。同年末,“地革委”批准了本县的报告,遂于1979年7月开始在侉子庄一带建设新县城。原设计总投资为3800万元。但在建设中,经过详细勘探,发现整个新城址地质为淤泥质砂液化结构,需增加投资到6000万元,由于资金不足,不得不于1981年2月停建,并逐级请示到省,1982年7月1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82)120号文件指示丰南县城仍在旧址复建。并明确指出:“建设中要尽量避开煤田开采波及影响,旧城恢复应向西北方向发展,波及线(陵园至镇中学一线)以北为重点建设规划区,以南为一般恢复建设区,本着国家当前经济现状,不要大改大动。”侉子庄新址停工作废后,不仅耗资800万元,且推迟原县城复建时间达三年之久。1982年开始在县城旧址复建,计划投资2200万元,并比新址少占地1000余亩。复建后的功能分区:南北大街为商业区,文化路为行政区,青年路及文化路东北为生活区,中部为街心公园,供人游赏和小憩。至1985年,恢复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投资4847万元。大型建筑有:县委、县政府办公楼、电影院、大礼堂、工人俱乐部、县医院、百货商场、图书馆、招待所、邮电楼、汽车站、自行车钟表综合楼、副食品公司、饮食公司、农业银行、人民银行、住宅楼、及各局和较大公司30处,建筑面积47745平方米,均系按抗震设计的近代建筑。
 
丰南县城震后恢复主要建筑表
项目 建筑投资(万元) 建筑面积(㎡) 工程起止时间 备考
电影院 43. 1 1790 1981、6~1982、10 1108座位
礼堂 68 2420 1981、5~1982、7 1200座位
招待所 104 5230 1981、5~1983、12 可一次性接纳旅客550名
县委、政府楼 79 6470 1982、9~1983、12  
文化馆 20. 2 1380 1983、11~1984、6  
工本 20. 2 1490 1983、11~1984、7  
青年楼 180 12101 1983、4~1984、6  
县医院 94 6442 1983~1986  
百货公司 33 2200 1984、4~L984、12  
图书馆 35 1480 1984、12~1985、10 可藏书20万册容纳阅览人员200人
幼儿园 23 1071 1984~1985 入园儿童400名
住宅楼 44 3713 1985.7~1985.11  
汽卒站 28 1973 1985.11~1986.8  
铁南小学   978   9个班
实验小学   2689   26个班
胥各庄小学 2085     21个班
镇中 1722     12个班
二中 8731     22个班
说明     国家拨给县城恢复建设资金总数为4009. 57万元。县城恢复总
面积为18. 6万m2;统计表中主要建筑物的投资及建筑面积都在总资
金和总面积之内。
 
稻 地 镇
        稻地镇,原为典型的古镇建筑格局,全镇由7条胡同组成的每条胡同建门一座,组成城垣,没有城墙,有大门7座,小门4座,大门上并建有更楼。民国初年,市井的建筑群在东西大街,多达6000 间,完全是店铺及富有者的宅第。店铺一般为3间门面和走廊,宅第建筑布局及造型,大同小异,多为5间宅基,有高墙围绕的深宅大院,门口为高台阶,院内有待客厅、垂花门楼或照壁。两侧为厢房,正面为大厅,厅后为内院,由数层正房和厢房组成。再后为二门、场院、仓房、畜舍、车棚、长工屋及后大门,建筑规模为全县之首。有的户,因家业衰败,房屋年久失修,多处破损,经过数易其主,有的拆毁,有的加以修补。据统计,1949年稻地镇内各街道共有房4349 间,86980平方米,有公共建筑381间,7620平方米。1956年以后,不断拆旧更新,到1965年,新增195间,其中学校新建25间500平方米。1976年地震全镇房屋连同古建筑物荡然无存。1979 年始按近代民房格式复建。到1985年,位于镇中心的二村,已建起猪毛加工厂、绒毛加工厂、服装、草药、木业、棉花、电焊等加工厂。饭店、浴池、影院、缝纫、理发、照像、百货等服务性行业的建筑物,也普遍建成。还由当地居民动土11408立方米,填平了集市的大老坑,由工商管理部门投资开辟了一个面积为1.36万平方米的集贸市场。由于历史上缺少统一规划,加之震后就地恢复,故布局比较混乱。全镇尚无一条标准街道,镇内建筑并趋于饱和,致使居民正常宅基至今不能批复。
宣 庄 镇
        旧时代的宣庄镇市街,由一条南北大街和与之相连的10个胡同组成。南北大街为商业区,长约1华里,两端建有街门和阁楼相对,南端为钟鼓楼,北端为魁星阁,青砖砌成拔券门洞,上半部为木制阁楼。上述古建筑已于1958年拆毁,街道两侧的商业店铺,多为3间门面,并建有防雨和遮阳的走廊,格式基本相同。富豪人家的宅第,多为3~6间宅基的大院,门口有不同规制的门楼,院内建有待客室、厅堂,以及由数层正房和厢房组成的居室和仓库等,均为瓦顶木格式的砖石建筑物。一般民户多为3间基地的院落,以“里生外熟“的草顶房屋为主,仅有少量瓦房和灰顶平房。解放后,经过旧房翻新,多以红砖和焦灰顶平房为主。街道的布局基本保持了原建筑的布局。1976年地震后,由于距县城和唐山较近,唐涧公路由镇内通过,物资运输方便,恢复建设很快,南北大街较旧时代约展宽l倍。除原有的修配厂、修造厂、砖厂得到复建外,又新建了暖气片厂、铸钢厂、彩印厂、综合加工厂、卫生纸厂等企业,中小学、文化站、幸福院、卫生院、供销社等也进行了扩建。居民区以原地恢复为主,并向西南方向适当扩展。到1985年,宣庄镇址共占地978亩,其中住宅占地660亩,公共建筑占地83亩,生产建筑占地86亩,道路占地92 亩,闲散地5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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