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农村建设
本县旧式乡村,多依田就水集户而成,街道长短宽窄大同小异,是典型的冀东平原村落。各村居民区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自然集中型:村庄街道布局紧凑,宅院房屋鳞次栉比,组成一个集中的住宅群。这类村庄,约占全县总数的86%。另一类是行政组合型:即一个村分几片建设,散状布局,每片为一个自然居住街区,共同组成一个行政村。这类村庄约占全县总数的13%。除这两大类型外,尚有一些独立小村,由几户或十几户孤立而居,分布在距大村较远的偏僻地区,有的是属于临时渔铺、简易场房或看坟土屋等。乡村建房物料除少数富户外,多为就地取材。东北部因距山场较近,以石料为主,中部因接近苇草产区,以砖石土坯混建的草房为普遍,西南部为胶泥粘土地带,又盛产苇草和高粱,因此,以苇草、高粱秸、“泥基子”为建房主要物料。居民住宅以大宅院为主,讲究几世同堂或一院多户。
新中国成立以后,少数翻身农民为改善居住条件,以旧变新,将原来的草房危房,加以改造,并逐步由传统木结构的尖顶房屋,演变为硬山墙承重的焦灰顶平房,虽然节约木料,却降低了抗震性。1976年地震前,全县491个生产大队,有房414185间。7月28日地震中震毁398867间,占乡村房屋总数的96.3%。
新式农村建设
建房形式:震后,经历了抗震棚和简易房的短暂阶段。从1977年秋,全县开始规划复建。1985 年2月,农村房屋复建工程基本结束。共建房397102间,占震毁房屋总数的99.6%,大都是砖石结构,单墙承重。在东部沙河流域仍有少数木结构房屋。房檩有木檩和铁檩两种,大多数使用钢筋混凝土圈梁防震,并由传统纸窗改为玻璃门窗,房顶以焦灰平顶为主,并有少数水泥尖顶瓦屋。通常为一家3间,独门独户,打破了几代同堂或一院多户的传统习惯。
建房资金:系采取国家救济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国家救济的原则是: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不困难的不补。强调充分利用旧料,对鳏寡孤独给予重点照顾。县政府为节省资金加快复建工程进度,先后召开了动员会、现场会,各村组建建房专业队,实行任务、款物双包干,坚持农闲大建,农忙小建,常年不停。并派员赴东北采购计划外木料,推广以铁代木,凡使用铁檩建房户,每间补贴100~150元,外补木料l成。全县7423户建铁檩房22270间,节省木材11135立方米。为此,受到省政府表彰。
建房方式:一种是“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备料、统一施工、统一分配、统一管理;二是“两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施工;三是就地恢复。本县主要采用了后两种方式。尤其是就地恢复群众乐于接受。各户施工中互不影响,减少旧房物料搬迁,进度快,质量好。但宅基纠纷较多,布局很难合理。“五统一”形式虽能避免上述缺陷,但不受群众欢迎,多属于首批复建的农村。由于仓促施工,拼凑物料,墙薄檩细、搭山连脊,隔音效果和坚固性较差,有的建后短短几年即已漏雨,以致未能推广。
建房程序:本着因地制宜,节约占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绿化环境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各村镇一律做出建设规划报县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个人建房所需宅基地,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乡、县三级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每户宅基标准,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村庄批给3分,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批给2分5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