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市政管理
        解放前,本县无市政管理机构。1947年国民党设设置浭阳县时,由河头镇代管。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在此设治,由胥各庄镇负责。1980年改由县城建局工程管理处负责。1983年9月又移交给胥各庄镇管理。1984年5月,正式归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排 水
        县城胥各庄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平均坡度2‰,县医院一带呈“老牛槽”状,每遇暴雨集中时节,积水较为严重。民国时期靠自然明沟排水。另在河头胥各庄衔接地带修一条西高东低板石路,东侧走水,西侧行人。
        新中国建立后,在南北大街(铁路道口至五街)修一条柏油路,两侧砌明沟盖板,下排水,上通行。一至八街则利用道路两侧的自然沟,由北向南导水。或汇流于二街大坑,或汇于排水沟,经东兴街小桥入煤河。但由于排水工程质量较差,雨水较多的1984年,县医院一带马路积水深达0.5米。
        地震后,县城的排水工程,随着县城复建工程全面铺开,在建设大街、南北大街和青年路埋设了3条较大的排水管道,同时在其它街道也铺设了不同口径的排水管道,由北向南排入煤河。有效控制面积215公顷,总长9.98公里。
给 水
        解放前,胥各庄镇饮用水靠旧有的自流井和手压井提供。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这些旧井多已超过保用年限,陆续干涸,从60年代开始共打机井68眼。其中,机关和事企业单位36眼,各街道16眼。1976年地震后,为解决县城供水不足,又打深水井4眼,建水塔3座,铺设自来水管道31620.6米。已有1950户(不含本镇自装自来水户数)实现了自来水到户,占总户数的80%,总投资655942.27元。
道路及对外交通
        解放前,胥各庄镇只有从铁路道口至龙王庙段为石碴路,长度620米。其余均为土路,宽5米左右,雨后多泥泞不能行。新中国成立后至1976年地震前,修建了南北大街6~8米宽的柏油路,总长2.5公里。
        随着县城震后恢复建设,共规划建设8条主要干路,东西走向与南北走向各4条,即:煤河北路、文化路、胥新路、北环路、青年路、南北大街、建设大街、外环路。至1985年,共修复三条油面公路,总长3658米,投资7812万元。
        文化路:是新辟东西向干道,由唐胥路穿土产公司仓库过采购站与青年路相接,全长1281米,建筑红线宽25米,行车道12米,两侧人行道各为6.5米。
        煤河北路:在震前旧街道的基础上重新修复。全长1455.48米,建筑红线宽15米,行车道7米,两侧人行道各为4米。
        南北大街(南段):长922.26米,建筑红线宽21米,行车道9米,两侧人行道各为6米。
        县城内交通秩序由县城建局市政股与县公安局交通队共同管理,设交通指挥岗楼2处,配备巡察哨10人。要求各种车辆按照指定路线在城内行驶,严禁铁轮车、履带车通行,以防轧坏路面,并在各路口醒目处设置路牌。对于县城道路的维修,由市政股负责承包,交通局维修。
        县城对外主要交通有出口5个,向北2个,即青年路北口,通往丰润县。东兴街北口通往唐山市。向南3个,即铁南街南口、公安局南道口、小翟庄道口,均通向唐秦公路。
桥 梁
        解放前,县城煤河上有两座桥,一座连接南北大街,旧称“九道桥”,系木结构平桥;一座在今县公安局侧畔,旧称“八道桥”,为耐火砖3孔拱券桥,中孔上方镶有“1927年”字样。解放后,又在火车站、建筑公司处修复了两座木桥。1976年地震后,均改建成钢筋混凝土桥梁。
照 明
        解放前,县城胥各庄以煤油灯照明为主,较大商号用汽灯,摊贩则用电石灯。建国后,于1959年县内建变电站,胥各庄实现电灯照明。安装街灯125盏,1985年达到159盏。其中文化路、南北大街白炽灯40盏,粮食街、东兴街白炽灯23盏,文化路、南北大街长臂灯40 盏,总投资36546.41元。并设专职电工随时检修。
公 共 卫 生
        解放前,县城胥各庄没有公共卫生设施,只有私人建的简易公共厕所。解放后,胥各庄环境卫生由清洁站负责。1953年,有厕所9处,清扫街道200米,有清洁工4名,小驴粪车一辆。
        1976年地震后,增加了吸粪车、自卸翻斗车等机具11台件。街道设果皮箱30个,垃圾箱126个。建公共厕所29处,其中高标准厕所4处。专业清洁卫生队53人。县政府颁布了《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城内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街道清扫,垃圾粪便处理,作了明确规定。每天早晨8时前,下午4时后为清扫街道时间。厕所做到日产日清,蚊蝇孳生季节及时喷洒药物。夏季有拖车在油路面上喷水。马车配带粪兜。并对摊贩售货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不准任意在街道摆摊售货。
园 林 绿 化
        1956年,县政府曾发布栽树绿化市容的通知。组织机关、学校在道路两旁遍栽杨、槐,在煤河两岸插栽垂柳。1976年地震以后,由城建部门在侉子庄建苗圃场一处,占地18.3亩,价值6.2万元。为美化县城提供了方便。1984年又增建花卉暖房、金鱼池,引进外地花草优良品种。1985年底,县城南北大街和文化路两条主要街道,全长2100米,路旁植树14701棵。有桧柏、垂柳、国槐、泡桐、侧柏等品种,总投资29210元。县城的绿化、美化、净化,已初具规模。
 
扫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