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污 染
本县自本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地方工业的发展,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排放量不断增加,噪声干扰也不断加剧,使人们的生活环境日趋恶化。据1985年调查,在全县1157个工业企业中,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达275个,占企业总数的23.77%。此外,同唐山市区毗连地区,也因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排污对本县环境构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一、水污染
本县有排放污水的企业54个,年排放工业废水615吨。年排放综合污染数量为:悬浮物3764 吨,化学耗氧量3597吨,生物需氧量1176吨。主要有害物:六价铬0.065吨,砷0.008吨,挥发性酚0.18吨,氧化物4.66吨,石油类5吨,磁化物36.8吨,锌0.72吨。加之唐山市区向丰南境内常年排放约一个流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对部分河道、地下水和近海水域的水质造成较严重的污染。
(一)地上水污染
1、陡河污染
污染源系陡河水库以下,经由唐山市区,沿河各炼冶、化工、轻工、建材等企业向河道排放的废水和生活污水,导致河水严重污染,水生物大量死亡,使历史上“紫蟹金鳞随意而得”的天然水产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尤以上游河段污染最重。1964年稻地镇杨庄村5亩鱼塘养鱼5万尾,因夜间陡河水浸入,全部中毒死亡,从此不敢养鱼。经过沿途吸附降解,到尖字沽乡一带,虽有藻类和少量鱼类生存,但因鱼体染有异味,降低了经济价值。1981年,据县水产部门于丰水期对陡河沿途6个点取样,经原唐山地区环保局化验结果,挥发性酚在稻地镇大桥为0.027毫克/升,超过渔业用水规定标准的54倍,其它各点均超过规定标准的22—28倍。悬浮物涧河防潮闸为196毫克/升,超过规定标准的19倍。氯化物6个点,其中有3个点均过规定标准的29%。
丰南县陡河水质污染监测化验表(1981年) 单位:毫克/升
采样日/月 | 喻庄子大桥 | 董各庄大桥 | 栏杆沽桥 | 涧河闸桥 | 稻地大桥 | 稻地马架子桥 |
溶解氧 | 29/6 | 29/6 | 29/6 | 29/6 | 1/7 | 1/7 |
耗氧量 | 0 | 1 .767 | 9. 714 | 7. 144 | l .47 | 2. 02 |
悬浮物 | 7. 52 | 10. 05 | 8. 30 | 6. 73 | 18. 22 | 15. 24 |
挥发性酚 | 33 | 25 | 32 | I 96 | 58 | 26 |
硫化物 | 0. 224 | 0. 018 | 0. 012 | 0. 019 | 0. 027 | 0.011 |
氯化物 | 0. 013 | 0.017 | 0. 018 | 0. 014 | 0. 004 | 0. 006 |
铅 | 1.2 | 1 .00 | 1 .00 | 1.20 | 1 .20 | 0. 40 |
砷 | 0.014 | 0. 024 | 0 | 0 | 0 | 0 |
汞 | 0. 244 | 0. 08 | 0. 151 | 0. 012 | 0. 485 | 0. 012 |
油类 | 0. 0001 | 0. 0006 | 0 | 0 | 0. 0001 | 0 |
0. 0145 | 0 | 0.404 | 0. 015 | 0. 031 | 0. 035 |
另据1984年唐山市环保局监测站对稻地、董各庄两处采样化验,悬浮物为20毫克/升,溶解氧为3.9毫克/升,化学耗氧量为11~16毫克/升,氯化物为1.6~1.7毫克/升,均超过地面水的标准。油、酚、铅、砷、氰等有害物质在河水中也时有所见。1983年春,稻地镇桥西村百亩麦苗和边庄子村的稻田秧苗,都因引污染河水灌溉而死亡。
2.煤河污染
污染源有二:一是县城及附近工业企业的不断发展,针织厂、化肥厂和造纸厂等13个企业年排放工业污水618万吨,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油1.85吨,硫化物36吨,悬浮物4465吨,化学耗氧量5452吨,生化需氧量3280吨,酚1.6吨,氰4.6吨。二是唐山市西郊水处理厂经王家河排入煤河的废水,有些项目超过了国家地面水三级标准。据王家河桥采样化验,生化需氧量为26.41毫克/升,化学耗氧量为58.6毫克/升,溶解氧仅为0.53毫克/升。氰和砷分别为0.002和0.003毫克/升。通过汇入胥各庄市区煤河桥段采样化验,生化需氧量达81.24毫克/升,化学耗氧量达111.80毫克/升,而溶解氧仅为0,氰和砷分别为0.005和0.003毫克/升。致使60年代以前河水清澈,游鱼可见的清水河道,变成一条水质污浊、臭味难闻、鱼虾绝迹、失去净化能力的排污沟。随着“引沙入陡、引陡入煤、引煤入运”以及东水西调工程的实施,煤河污水,还将逐步向津唐运河水域扩散。
此外,远离河道乡村的造纸、电镀等19个厂点,正以每年28.29万吨的工业废水及318.9吨的污染物,注入部分坑塘水域,也使水产养殖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
(二)地下水污染
境内地下水有害物质主要是氟化物超标,重点分布在东部李毫子庄和爽坨乡一带。据1981年水质调查化验,含氟量在1.0毫克/升以上的,丰水期12处,枯水期14处。其它有害超量元素砷2处,锰4处。另据本县卫生防疫站1983年8月对胥各庄镇各水井的水质分析表明,百米以内的浅层水,细菌及其它有害物指数严重超标。(见下表)
水井名称 | 细菌总数 | 大肠干菌 | pH值 | 总硬度 | 硝酸盆氮 | 氯 | 氟化物 | 铬 | 氯化物 |
个/ml | 个/ml | mg/1 | mg/1 | mg/1 | mg/1 | mg/1 | mg/1 | ||
火车站井 | 3500 | 7230 | 7.4 | 328 | 2 | 1.6 | 0.4 | 0.005 | |
物资局井 | 1390 | 140 | 7.1 | 41 | 0.13 | 0.5 | 16 |
最为严重的是县自行车零件厂镀铬车间排放的污水,所含六价铬超过地面水标准的2.6倍,并污染了周围200米范围的地下水,六价铬含量超过饮用水的56倍,给该饮水区的居民人身健康带来极大威胁。
(三)近海水域污染
主要污染源是机动船只海上作业污染和各河口排放水流中的污染物。据海水检测资料表明:油的检出值为5PPM,含钾量10PPM,含汞1.8PPM。直接间接造成对水产品的污染。
二、大气污染
全县工业废气年排放总量为137044万标立方米。其中燃烧废气排放量为107172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为29872万标立方米。在工业废气中,排放有害污染物的企业计99个厂点,年排放烟尘5597.6吨,一氧化碳2450吨,氮氧化物2124吨,二氧化硫2923吨。此外,年排放炉渣6万吨,粉尘0.58万吨。尤以县城胥各庄镇污染较为严重。主要来自周围的水泥厂和燃煤工业的17个厂点,以及机关、企业的44个冬季取暖的锅炉,多系手工操作的老式设备,燃烧不够充分,年排放烟尘5791吨,超过国家规定的二级格曼标准。胥各庄镇铁南水泥厂,地处街道边缘,排放的烟、粉尘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县水泥厂接近火车站区,烟尘排放浓度为740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4.8倍。此外,县针织厂等企业排放的烟尘,也使附近农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噪声污染
本县噪声源,主要产生于工业生产中的机械动力和锅炉的引风、鼓风环节。尤以县针织厂的织布机、水泥厂烧成车间的风机所产生的噪声最高,其中最大声机超过国家规定A声机的100 分贝。农村集镇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乡镇企业锻造工艺的弹簧锤、捣机和冶炼工艺中的鼓风机等。县城胥各庄镇,由于工业、交通等业发达,其噪声污染比农村明显严重。
环境治理
1981年城乡建设环保局建立以后,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法令,对全县的水源、大气、噪声等污染进行了调查和监测。对老企业中的“三废”(废水、废渣、废气)污染问题,着手进行清理。对新建工厂,则贯彻处理环境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措施。由于一些老企业对环境污染形成的时间较长,积重难返,一批新办企业仍有“重生产、轻污染”的倾向。因此,仅对局部污染有所控制,基本情况是:
一、对“三废”的处理
(一)废水:全县年处理量315.93万吨,处理率为51.35%;符合排放标准的水为24.83万吨,达标率为4.04%。
(二)废气:全县年净化处理67339.66万标立方米,处理率为49.1%。
(三)废渣:综合利用量(建筑用的炉渣)5万吨,利用率为83%。水泥粉尘,收回量0.058万吨,为年排放量的14.66%。
二、对重点企业的治理
自1981年始,县环保部门对有污染的县针织厂、水泥厂、化肥厂和胥各庄镇铁南水泥厂4个老企业做为治理的重点,并征收其超标污染费,其中针织厂征收污染费较高,仅赔偿附近农田污染费达5.7万元。通过几年的治理,至1985年,铁南水泥厂排放浓度已降到132毫克/升,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150毫克/升的l2%。其它3个企业的污染,仅有低度降解。此外,对于个别污染严重不能治理的企业,则采取了关、停、并、转的措施。1985年,全县19个电镀厂关、停10个。石棉厂因生产致癌物质,已限令停产处理。
三、对水污染的治理
(一)地下水:1981~1985年,由环保部门会同县水利局和卫生防疫站,对散在农村的含氟超标饮水井,已改造40眼。县自行车零件厂因排放六价铬污染地下水严重,已于1982年限令转产,并封闭了被污染的水井。为解决铬污染地区饮水问题,已埋设管道输送净水。
(二)河道:1983年实行市管县以后,唐山市政府对陡河污染极为重视,决定兴建东西两个水处理厂,以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污灌标准。此外,市路南区部分不能经由污水厂处理的污水,除责成排放单位在厂内处理外,并责成市环保局对黑水沟加强监测,进行自然净化处理,达到污灌标准。1984年,西污水处理厂在赵庄建成投产,月处理污水3.6万吨。东污水厂在胜利桥东施工(1987年竣工投产),月处理污水8.4万吨。通过上述治理,也仅能达到农田灌溉的最低要求,陡河中上游(尖字沽以北)还不能恢复自然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