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审计
        审计工作在1984年以前由财政局监察股负责。为加强财经监督工作,1984年2月,本县始建审计局。开始局下只设办公室和行政事业、工交企业两个审计股,共有工作人员8人,1985年又增设财贸审计股,全局增加到15人,并从11个单位选调了内审人员12名。
        1984年,确定6个审计点,共审计出各种问题总金额28.3万元。其中,属违反财经纪律的金额14.6万元,属于损失浪费的金额1.8万元,属于帐目差错的金额11.9万元。上缴金额4.5万元。
        1985年确定12个审计点,审计出违纪金额108.14万元,其中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金额62.482万元,属于损失浪费的金额13.05万元,属于帐目差错的金额32.6万元。上缴48.519万元。
        对党政机关、干部以权经商办企业的审查:从1984年夏季,全县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有31个单位,其中个人集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有16个单位,共集资23.75万元。贷款经商的8 个单位,贷款金额116.39万元。动用公款经商的7个单位,共动用70.18万元。在31个单位中,有18个单位盈利58.73万元。亏损的有一个单位,亏损200元,有12个单位经商盈亏持平。
        对全县14个单位滥发服装问题进行了审查,涉及398人,共682套半,金额3.82万元。
        同时,还对全县党政、企业单位滥发奖金问题进行了审计。审计了9个单位滥涨物价问题,金额达17.65万元。并对256个单位的纳税问题进行了审计,其中119个单位有偷税问题。
        对审计出来的问题都按政策进行了处理。
扫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