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 市 管 理
解放前,农村集市贸易为斗秤牙行、经纪人和包税商所掌握,往往与地方军警、地痞、恶棍勾结,欺行霸市,强征捐税,勒索群众,中饱私囊。解放后,通过整顿市场,加以取缔。改由集市附近农村干部担任市场交易员,在集市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统一管理集市贸易。1954年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以前,集市管理委员会配合国营、合作商业部门通过抛售物资,平抑市价,取缔私商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开展统购统销以后,到1958年市场关闭以前,集市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保证完成统购任务的前提下,组织允许上市商品的交易。此后,直到1978年在长达20年的时期内,虽然几度开放集市贸易,但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市场管理过严过死,基本上处于国、合商业独占市场的状态,以致县内市面萧条,出现吃饭难、做衣难、理发难、小宗农副产品买卖难的呆滞局面。
1979年以后,随着工商行政专职机构的建立,为搞活农村经济,对集市管理本着“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在保证国家收购计划的完成,保证主渠道畅通的同时,积极疏理各种流通渠道,鼓励集体和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交易活动。为维护市场秩序与便于加强行业管理,对各集市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规划调整,大体划分为:服装布匹百货、日用杂品、生熟肉、水产品、禽蛋、粮食油料、蔬菜瓜果、旱烟、猪羊、大牲畜以及建材、家俱、旧物等功能区分比较明显的交易场所。对国合商业和持有证照的个体摊贩,实行常年固定摊位,“亮照”明码售货。对于熟食、糕点、烟酒茶糖和修理等服务业,则适当分散,合理布局。小宗少量商品允许流动叫卖,以利方便群众。为改革市场管理,使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促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有市场信息反馈制度,每半月出刊一期《丰南市场信息》,介绍全县各地产品价格,供求数量,并同省外50个单位,省内15个单位建立了交换关系。各集市建立了综合服务站,为市场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对市场上出现缺尺、少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随时进行检查、监督、纠正。并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市场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985年,经过评比,柳树瞿阝市场被唐山市命名为“文明集贸市场”。
1979年以后,随着工商行政专职机构的建立,为搞活农村经济,对集市管理本着“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在保证国家收购计划的完成,保证主渠道畅通的同时,积极疏理各种流通渠道,鼓励集体和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交易活动。为维护市场秩序与便于加强行业管理,对各集市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规划调整,大体划分为:服装布匹百货、日用杂品、生熟肉、水产品、禽蛋、粮食油料、蔬菜瓜果、旱烟、猪羊、大牲畜以及建材、家俱、旧物等功能区分比较明显的交易场所。对国合商业和持有证照的个体摊贩,实行常年固定摊位,“亮照”明码售货。对于熟食、糕点、烟酒茶糖和修理等服务业,则适当分散,合理布局。小宗少量商品允许流动叫卖,以利方便群众。为改革市场管理,使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促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有市场信息反馈制度,每半月出刊一期《丰南市场信息》,介绍全县各地产品价格,供求数量,并同省外50个单位,省内15个单位建立了交换关系。各集市建立了综合服务站,为市场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对市场上出现缺尺、少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随时进行检查、监督、纠正。并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市场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985年,经过评比,柳树瞿阝市场被唐山市命名为“文明集贸市场”。
打击经济违法
建国初期的打击经济违法,主要是一些私营工商业者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进而发展为1952年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1960年以后,对一些不法分子趁物资缺乏之机,暗中套购,倒卖生产、生活资料和票证等经济违法行为,进行了查禁和处罚。1964年,为加强对打击经济违法行为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对部分地区出现的私分、
盗窃、高价出售集体粮食、棉花、油料的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保障了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执行。“文革”期间,市场管理极不正常,一方面,对于隐蔽巧妙的投机倒把分子打击不力;另方面,混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所查获的案件中,出现不少冤假错案。
1979年以后,在搞活商品流通渠道的新形势下,一些不法分子混水摸鱼,投机倒把,偷税漏税、哄抬物价、倒卖假冒商品等严重违法活动明显抬头。根据1981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对上述违章者进行了处罚,自1981年至1985 年,共查处各种违章案件6650起,其中投机倒把208起,共罚款、没收16.92万元。
盗窃、高价出售集体粮食、棉花、油料的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保障了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执行。“文革”期间,市场管理极不正常,一方面,对于隐蔽巧妙的投机倒把分子打击不力;另方面,混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所查获的案件中,出现不少冤假错案。
1979年以后,在搞活商品流通渠道的新形势下,一些不法分子混水摸鱼,投机倒把,偷税漏税、哄抬物价、倒卖假冒商品等严重违法活动明显抬头。根据1981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对上述违章者进行了处罚,自1981年至1985 年,共查处各种违章案件6650起,其中投机倒把208起,共罚款、没收16.92万元。
丰南县几个年份经济违童案件统计表
年份 | 其中 | 投机倒把 | 金额(元) | 备考 | |
案件总数 | 一般违章 | ||||
1981 | 1762 | 1719 | 43 | 18198 | |
1982 | 2002 | 1887 | 115 | 100526 | |
1983 | 829 | 920 | 31 | 23756 | |
1984 | 829 | 819 | 10 | 6149 | |
1985 | 1106 | 1097 | 9 | 2063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