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的思想建设
党员教育
        建国初期,本县部分党员特别是一些农村党员中,产生了“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退坡思想,认为革命到头了,有的居功自傲,闹名利、争地位;有的作风不正,贪污腐化;有的沾染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恶习,严重脱离群众。鉴于这种情况,县委自1950年11月起,开始分期分批轮训党员骨干,至1951年3月,共集训5期,886人。集训以党在延安整风的文件精神为基本内容,通过教育,对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为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4年丰润丰南合并后,于1955年12月,在韩城建立丰润县委党训班。1956年党训班迁至稻地二村普训农村党员,普训内容除“党章”和“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以外,还向党员进行党的历史任务和基本知识教育。1961年6月,丰润丰南分建后,丰南县委党校开始对党员实行轮训。轮训内容是如何高举“三面红旗”,即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1964年2月,本县开始了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至1965年底,在全县党员中片面进行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致使斗争严重扩大化,大批党员和基层干部被审查和批斗。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1969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将原县委、县政府所属党员干部400余人及2000多名教员集中起来,办“斗私批修”学习班,加深对“三红”的认识(即毛泽东思想、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红色军队人民解放军),致使大批党员干部遭受批判和斗争,其中被打的党员39人,致残1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县委组织全县党员开展了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并教育党员解放思想,从根本上拨乱反正。1979年,全县共培训党支部委员2504人,占支委总数的82%;普训党员10168人,占党员总数的74%。1980年2月开始,在党内开展了学《准则》热潮,同年4月县委党校开学,至年底共培训党支部委员3107人,支部书记1391人,党委书记114人;全县受教育的党员16650人,受教育面占93%。1983年,县委结合贯彻中共十二大文件,在党员中重点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统一了全党的思想,提高了党员素质。至1985年,三年中共培训党员52781人次,其中国家干部8240人次,4000余名以党员为主体的政治工作人员遍布全县农村,使部分地区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状况得以扭转。
年度 项目 党员总数 已经训练数
党员数 脱产训练数 其它形式训练数
1983 总数 19895 19818 15648 2170
其中国家干部 2497 1911 1299 612
1984 总数 20970 19013 15739 3274
其中国家干部 2998 2637 1319 1318
1985 总数 21820 19950 16915 3055
其中国家干部 3177 3106 2995 111
        此外,建国后党内生活逐步形成了一种新的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小组生活会,定期上党课,简称“三会一课”。1961年以后,“三会一课”制度在全县普遍推行,并且逐步制度化、法定化。1966~1976年,这一正常的生活制度被“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风潮冲击后停止。1978年以后,重新恢复“三会一课”制度,据1982年统计,全县824个基层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支部695个,占84.4%;时断时续的129个,占15.6%。同年,全县30个公社均办了党站(即小党校),每月组织支部委员和党课教员上站培训一次。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1983年本县始实行党员联系户制度。1985年,全县493 个农村支部建立党员联系户制度的48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8.9%;参加联系户的党员占农村党员总数的84.4%,联系群众45287户,占农村总户数的41.5%。党员个人对贫困户帮助资金34583 元,生产技术1606项;扶植家庭副业257摊。
端正党风“文化大革命”期间,本县党风和社会风气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严重干扰和破坏。1980 年初,县委按照陈云同志关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生死存亡的问题”的指示,把端正党风问题列为县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同时,针对党风不正的情况,加强了对违纪党员的查处工作。1980年至1982年,全县共查处犯有行贿索贿、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的违纪党员71人,68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党、政籍处分,其中判刑3 人。1983年,县委、县纪检委继续围绕端正党风问题,狠抓了在“建房分房、农转非、安排子女亲友招工转干”三个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同时清理了化肥、农药、柴油等生产资料私分、拉关系、优亲厚友的歪风。同年,查处犯有上述错误的党员10人,并对营建私房的194人(建私房604 间),进行了处理和纠正。1984年,县纪检委在纠正建房分房不正之风中,纠正8户不合理的住房,对全县超标准住房普遍加收了房租。在反对“电霸”作风中,共查出用于办电的吃喝款14526 元。在反对官僚主义作风中,全县共查处犯有官僚主义错误党员19人(19件),这些官僚主义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万元。1985年,本县贯彻落实了中央1984年27号文件,清理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获利款4.3万元,及时制止了此类不正之风。同时,清退滥发奖金实物补贴款7.8万元.清退党员干部挪用公款71万元,查处偷漏国税335起,补交税款3.7万元。纠正滥涨物价43起,违纪金额4.8万元。11名党员受到党政籍处分(有局级领导干部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1人。
        为扭转过去只重惩不重奖的做法,县委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1980年,县委通报表彰先进党支部3个,党委2个,党员255名;1985年表彰优秀党员695名,占党员总数的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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