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
建国初期,本县部分党员特别是一些农村党员中,产生了“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退坡思想,认为革命到头了,有的居功自傲,闹名利、争地位;有的作风不正,贪污腐化;有的沾染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恶习,严重脱离群众。鉴于这种情况,县委自1950年11月起,开始分期分批轮训党员骨干,至1951年3月,共集训5期,886人。集训以党在延安整风的文件精神为基本内容,通过教育,对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为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4年丰润丰南合并后,于1955年12月,在韩城建立丰润县委党训班。1956年党训班迁至稻地二村普训农村党员,普训内容除“党章”和“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以外,还向党员进行党的历史任务和基本知识教育。1961年6月,丰润丰南分建后,丰南县委党校开始对党员实行轮训。轮训内容是如何高举“三面红旗”,即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1964年2月,本县开始了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至1965年底,在全县党员中片面进行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致使斗争严重扩大化,大批党员和基层干部被审查和批斗。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1969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将原县委、县政府所属党员干部400余人及2000多名教员集中起来,办“斗私批修”学习班,加深对“三红”的认识(即毛泽东思想、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红色军队人民解放军),致使大批党员干部遭受批判和斗争,其中被打的党员39人,致残1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县委组织全县党员开展了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并教育党员解放思想,从根本上拨乱反正。1979年,全县共培训党支部委员2504人,占支委总数的82%;普训党员10168人,占党员总数的74%。1980年2月开始,在党内开展了学《准则》热潮,同年4月县委党校开学,至年底共培训党支部委员3107人,支部书记1391人,党委书记114人;全县受教育的党员16650人,受教育面占93%。1983年,县委结合贯彻中共十二大文件,在党员中重点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统一了全党的思想,提高了党员素质。至1985年,三年中共培训党员52781人次,其中国家干部8240人次,4000余名以党员为主体的政治工作人员遍布全县农村,使部分地区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状况得以扭转。
年度 | 项目 | 党员总数 | 已经训练数 | ||
党员数 | 脱产训练数 | 其它形式训练数 | |||
1983 | 总数 | 19895 | 19818 | 15648 | 2170 |
其中国家干部 | 2497 | 1911 | 1299 | 612 | |
1984 | 总数 | 20970 | 19013 | 15739 | 3274 |
其中国家干部 | 2998 | 2637 | 1319 | 1318 | |
1985 | 总数 | 21820 | 19950 | 16915 | 3055 |
其中国家干部 | 3177 | 3106 | 2995 | 111 |
此外,建国后党内生活逐步形成了一种新的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小组生活会,定期上党课,简称“三会一课”。1961年以后,“三会一课”制度在全县普遍推行,并且逐步制度化、法定化。1966~1976年,这一正常的生活制度被“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风潮冲击后停止。1978年以后,重新恢复“三会一课”制度,据1982年统计,全县824个基层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支部695个,占84.4%;时断时续的129个,占15.6%。同年,全县30个公社均办了党站(即小党校),每月组织支部委员和党课教员上站培训一次。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1983年本县始实行党员联系户制度。1985年,全县493 个农村支部建立党员联系户制度的48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8.9%;参加联系户的党员占农村党员总数的84.4%,联系群众45287户,占农村总户数的41.5%。党员个人对贫困户帮助资金34583 元,生产技术1606项;扶植家庭副业257摊。
端正党风“文化大革命”期间,本县党风和社会风气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严重干扰和破坏。1980 年初,县委按照陈云同志关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生死存亡的问题”的指示,把端正党风问题列为县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同时,针对党风不正的情况,加强了对违纪党员的查处工作。1980年至1982年,全县共查处犯有行贿索贿、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的违纪党员71人,68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党、政籍处分,其中判刑3 人。1983年,县委、县纪检委继续围绕端正党风问题,狠抓了在“建房分房、农转非、安排子女亲友招工转干”三个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同时清理了化肥、农药、柴油等生产资料私分、拉关系、优亲厚友的歪风。同年,查处犯有上述错误的党员10人,并对营建私房的194人(建私房604 间),进行了处理和纠正。1984年,县纪检委在纠正建房分房不正之风中,纠正8户不合理的住房,对全县超标准住房普遍加收了房租。在反对“电霸”作风中,共查出用于办电的吃喝款14526 元。在反对官僚主义作风中,全县共查处犯有官僚主义错误党员19人(19件),这些官僚主义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万元。1985年,本县贯彻落实了中央1984年27号文件,清理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获利款4.3万元,及时制止了此类不正之风。同时,清退滥发奖金实物补贴款7.8万元.清退党员干部挪用公款71万元,查处偷漏国税335起,补交税款3.7万元。纠正滥涨物价43起,违纪金额4.8万元。11名党员受到党政籍处分(有局级领导干部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1人。
为扭转过去只重惩不重奖的做法,县委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1980年,县委通报表彰先进党支部3个,党委2个,党员255名;1985年表彰优秀党员695名,占党员总数的4.3%。